因为怀疑抚养了5年的女儿并非自己亲生,南京人李顺明两次到法院起诉,要和妻子刘海梅离婚,在得到法院支持后,李顺明再次将已成前妻的刘海梅告上法院,认为自己抚养了本不该由自己抚养的孩子,索要抚养费和精神赔偿3万余元。
近日,南京市秦淮区法院审结了此案,部分支持了李顺明的诉讼请求,判决刘海梅一次性给付李顺明抚养费和精神抚慰金合计1万元。
“宝马挂了奔驰的标” “看过《非诚勿扰》吧,如果我是葛优演的那秦奋,刘海梅就是徐若瑄演的那台商女儿,唯一不同的是,秦奋知道台商女儿去向他征婚,是要给肚子里的孩子找个爹,所以没当冤大头,我是稀里糊涂当了冤大头,还找不到肇事的主,弄到最后,就是葛优说的那个,"宝马上挂一奔驰的标"”,说起自己的这档子事,今年40岁出头的李顺明仍然痛心疾首。事情要从1995年说起。那年,李顺明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刘海梅,刘海梅的漂亮和热情大方给李顺明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要到刘海梅的联系方式后,李顺明对刘海梅展开了热烈的追求。经过努力,李顺明终于得偿心愿,把刘海梅追到了手。
但是,随着两人交往程度的日益加深,李顺明发现,刘海梅有很多异性朋友,经常出去和其他男孩玩,有时一两天都找不到人。对此,李顺明颇有微词,经常在刘海梅跟前抱怨,“我觉得你对我不是真心的,要不你不会老出去跟别的男孩玩。”但是,刘海梅每次都搂着李顺明的脖子撒娇,说对李顺明绝对是真心的,那些男孩只是自己的普通朋友,很多都只是业务上的伙伴而已,自己和他们出去只是逢场作戏罢了。李顺明是个心软的人,刘海梅一撒娇,他就彻底没辙了,时间长了,他倒怀疑是不是自己真的多虑了。
不肯做亲子鉴定被判离婚 2000年底,李顺明和刘海梅经过5年的爱情长跑,终于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婚后6个月,刘海梅就生下了女儿姣姣。看着新生的女儿,李顺明笑得合不拢嘴。但是,随着姣姣的长大,李顺明初为人父的欣喜逐渐消失了,他发现,姣姣长得既不像自己也不像老婆,说不出长得像谁。想到老婆婚前的作为,李顺明越发觉得女儿不是自己亲生的,与此同时,周围人的闲言碎语也冒了出来,这更让李顺明如芒在背。他找了个机会,很严肃地向刘海梅提出了问题,刘海梅笑着说,“我们结婚前不就好过了吗,我早就怀上了,孩子提前生是正常的。”因为没有确凿证据,李顺明也不好说什么,但他掐着手指算了一下,觉得这孩子不大可能是自己的。
此后,心烦意乱的李顺明老是觉得刘海梅做了对不起他的事,稍有不如意就和刘海梅大吵特吵,而且每次都拿女儿说事。但是,刘海梅每次都坚称,孩子是李顺明亲生的。随着双方矛盾的加深,2006年年底,李顺明终于下定决心要和刘海梅离婚,并一纸诉状将刘海梅告上秦淮区法院,理由是刘海梅在婚前和他人有不正当关系,生的女儿不是自己的。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双方仍有共同生活的基础,判决不准离婚。2007年,李顺明再次诉至法院,理由仍如前,这次,李顺明要求进行DNA亲子鉴定,但遭到了刘海梅拒绝。“他这样是伤害我的感情,我坚决不同意”,刘海梅称。因刘海梅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姣姣是李顺明亲生,又不愿意做亲子鉴定,法院只得推定姣姣不是李顺明亲生,并于去年7月判决准许李顺明与刘海梅离婚。
伤心男索赔获法院支持 婚是离了,但事情还没完。去年8月,李顺明再次将已经是前妻的刘海梅告上秦淮区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刘海梅偿还其抚养孩子5年的生活费1.2万元,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万元。“你刘海梅给我戴了那么大一顶"绿帽子",让我丢尽了脸面,我还替你把别人的孩子养大,我一定要让你赔偿,不然我太亏了。”这次的庭审中,刘海梅承认孩子不是李顺明亲生的,但却坚持说李顺明早就知道此事。从2002年起,他们再未共同生活,女儿姣姣此后一直和自己生活,生活和教育费用均由自己单方承担,李顺明从来没有抚养过女儿,其主张的抚养费既无事实根据,也无书面证据。此外,刘海梅认为李顺明也没资格要精神抚慰金,因为自己主观上并无过错,李顺明在婚前就知道自己怀孕而且怀的不是他的孩子,但他没有提出异议,这就证明他从感情上接受了此事。
秦淮法院审理后认为,抚养子女本应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李顺明不是孩子的生父,故无法定抚养义务。但刘海梅隐瞒女儿非李顺明亲生的事实,致使李顺明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对女儿进行了抚养,减少了刘海梅应负的抚养费用,同时造成了李顺明不应有的负担,符合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因此,刘海梅应适当赔偿李顺明抚养期间的生活费。根据婚姻法夫妻之间互相忠诚的义务,李顺明主张的精神抚慰金,也应支持。刘海梅的陈述均为单方面的,没有任何证据加以证明,因此不予采纳。综合考虑刘海梅的实际支付能力及过错程度后,秦淮法院于近日作出了开头的判决。(文中人物皆为化名)(秦少罗双江)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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