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长挪用公款当酒店大股东
山西忻州一三星级标准酒店以福利综合楼立项———
“天上仙女常思凡早把人间比瑶池,人间酷男亦醉酒更将天上视桃园”。这副对仗工整的对联挂在山西省忻州市一家星级酒店大门两侧,巧妙地蕴含了这家酒店的名称——天上人间。
■以福利综合楼立项建酒店
地处忻州市元遗山北路的“天上人间”,于2004年开工兴建,2006年9月正式开门营业,是一家集餐饮、住宿、洗浴、商务接待会议、洗衣服务、棋牌娱乐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大酒店,占地面积35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
按三星级标准建造的“天上人间”,名义上隶属民政局下属的荣军精神病医院。“它原来是以福利综合大楼立项的,在建成之前,除陈华梁外,谁也不知道会是一个星级酒店。”忻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陈华梁专案组的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2006年9月,“天上人间”大酒店开业。知情人告诉记者,开业后,陈俨然以主人的派头,经常在“天上人间”吃住、会客。因其紧邻陈华梁居住的“民政小区”,陈实际上“把它当成了自己的别墅和行宫”,常在这里办公和休闲。
■民政局长挪用公款当大股东
纪检委专案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福利综合楼在开工一半时,陈华梁称因资金不足被迫改变用途,吸收社会资金,于是,有人开始入股投资。但在“天上人间”开业后,陈华梁借其权势,强行收购部分大股东的股份,并最终成了“天上人间”最大的股东。“‘天上人间’总股是1580万元,陈华梁就占了780万元的股份,承包人才占400万元股份。”
2007年4月,拥有200万元股份的一名股东被逼退出,陈想再次收购,但他手头的资金已用完。“陈华梁以福利综合楼需要建一个会议室为名,从下属单位挪用200万元优抚资金,在‘天上人间’入股,挂在承包人名下。”纪检委专案组工作人员说。
陈华梁先后挪用救灾、优抚、彩票公益金等民政专项资金1323万元。他的780万元股份为他带来高达390万元的分红,而200万元优抚资金又为其获利40万元。
而为陈华梁建“天上人间”开绿灯的国土资源局局长郝兴仁在“天上人间”大饭店入股100万元,获40万元分红。
■现有房产五处
纪检机关还查明,陈华梁在安置复转军人过程中,收受贿赂37.3万元;挪用退伍军人安置转移金103万元;用于民政招待费用和下属单位经费支出,挥霍浪费公款297万元;非法转移法院判决给民政局的电梯赔偿款51.8635万元到“天上人间”大饭店账上,形成账外资产、小金库,并批准从中支付饭费、通讯费等不合理开支。
经查证,陈华梁现有房产5处(海南一处、北京两处、忻州两处),车辆一部,存款28.59万元,购买保险34.53万元,共计1000多万元,本人对大部分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大操大办父亲葬礼曾被曝光
2004年冬,陈华梁在民政局下属单位大操大办其父葬礼和土葬其父,曾被山西电视台曝光,忻州市有关部门做过调查,奇怪的是,他竟连个处分都没背上。
2008年10月24日上午,陈在市网通公司参加电视电话会议后,被忻州市纪检委工作人员带走“双规”,接着在10月27日,忻州市撤销其局党组书记一职,10月31日,忻州市二届人大举行第二十一次常委会议,通过表决,其局长职务又被免去。12月29日,忻州市民政局局长陈华梁因严重违法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现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据《中国青年报》
■文/王正炜 王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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