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安排就业专项资金不低于当地一般预算收入的1
%重点支持创业和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
本报2月4日讯(记者王巍)我省将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就业再就业工作需要。2009年,省财政将按照省级一般预算收入的1%安排就业再就业资金1.8亿元,各地也将按照不低于当地一般预算收入的1%足额安排就业专项资金预算。
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在就业资金的支持对象上,我省提出,当前要以做好促进大学生、农民工就业以及稳定困难企业就业局势为重点,加大支持力度。从就业资金支出项目上看,一方面用足用好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省里安排了1亿元的担保基金、财政贴息资金,即将下达各地,各地也要根据需要补充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大力支持创业。另一方面,支持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各级财政部门将按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相关专项资金安排补贴,支持开展困难企业转岗和在岗培训、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实用技能培训、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储备培训等。
就业资金支出方式上,今年我省将对就业资金的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大力推行就业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各市县在动用就业资金前,必须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搞好项目论证,对支出项目、使用程序、达到的目标以及绩效考核做出明确规定,报经同级政府批准后,再按照规定程序执行。其中申请使用中央和省补助资金的,要将项目实施方案报省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