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主任吐尔干·皮达接受新疆媒体采访 |
新疆加大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力度
天山网讯(记者李琴摄影报道)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遵照党中央关于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不断加大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制定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培养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培养培训,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日益壮大,结构不断改善,素质不断提高。
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对加快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始终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把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同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相结合,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同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切实加强对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领导,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够适应新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据统计,1978年,全区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共有少数名族干部117476名,占干部总数的28.94%。2007年,我区少数民族干部达到343459人,占干部总数的51.06%,各级行政机关中,少数民族干部64854人,占机关干部总数的40.70%;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中少数民族干部271539人,占57%,其中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253929人,占专业技术人才总数的58.89%。省级干部中,少数民族比例占到52.83%,厅局级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比例占到35.74%,县处级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比例占到28.46%。
政治上强作为是新疆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的第一位标准。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主任吐尔干·皮达表示,多年来,自治区党委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中央关于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在干部考察、推荐、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强化政治标准,把干部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问题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始终做到旗帜十分鲜明,立场十分坚定”作为第一位的整治要求。对综合素质较好,在思想上、言论上、行动上都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关键时刻能够站出来,敢于同“三股势力”作斗争的少数民族干部,大力进行表彰和提拔中用。
“实践出真知、一线出干部、把优秀干部放到一线去锻炼”、“好人好马上一线”,吐尔干·皮达用两个短语精炼的概括出了新疆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的导向。他说,“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坚持面向基层和反对民族分裂主义、非法宗教活动第一线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将一批政治素质好、有发展潜力,但缺乏基层经历和领导经验的少数民族年轻干部下派到条件艰苦、矛盾集中的基层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可以提高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驾驭各种复杂局面的能力。一大批经过基层艰苦环境锻炼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也因此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为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加快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当前,我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数量稳步增长,结构进一步改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一大批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少数民族干部已成为新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中坚力量,在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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