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广州2月6日消息 (记者黄少焕)广东省经贸委和广东省财政厅,今天启动家电下乡仪式。广东省实施家电下乡具体政策内容是:
一、补贴原则。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自愿申报、据实拨补”的原则。
二、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品种。农户购买家电补贴品种为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和洗衣机,具体品牌和型号由商务部和财政部招标确定。补贴产品最高限价为:彩电2000元/台、冰箱(含冰柜)2500元/台、手机1000元/部、洗衣机2000元/台。
(二)补贴对象。具有广东省农业户籍的农户,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于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均可享受财政补贴。
(三)补贴资金来源和标准。家电补贴资金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财政部门按补贴类家电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在一个补贴周期内,每个农户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每类产品不得超过1台(部)
三、补贴资金的申请。
(一)申报。为便于农民申领补贴资金,财政部商务部专门研究开发了信息网络系统,补贴类产品从生产、销售、到购买者和财政补贴等全环节的信息都进入这个系统,以全过程掌握补贴类产品的流向。同时,对每个补贴类产品设定唯一产品编号,并在包装中附加一个证明产品身份的标识卡。农民购买补贴产品后,销售商会把购买人和标识卡的信息输入信息网络系统,购买者只要凭发票、标识卡和户口本、身份证以及购买人专用存折,就可以到当地乡镇财政所申请家电补贴。
(二)补贴资金的审核和兑付。乡镇财政所根据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提供的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后报县(市、区)财政部门。县(市、区)财政部门对销售与购买两个渠道的信息进行比对核实,确定补贴对象,并负责通过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户将资金兑付到购买人专用存款折账户。
实施家电下乡,一方面通过实施财政补贴政策,可引导和促进农民消费,扩大农村需求,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另一方面可引导家电企业扩大农村消费市场,形成以农村市场为导向的生产体系,根据农村特点开发适销对路、受农民欢迎的产品。家电下乡既拉动了消费,也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条件,这是财政资金支持重点由投资、出口扩展到消费领域的一次重大改革创新,符合中央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扩大农村消费要求和市场经济原则,不仅有利于促进农民生活转型和家电企业发展,也有利于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