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杭州2月11日消息 (记者张国亮)记者日前从浙江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获悉,2009年浙江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的早稻谷最低收购价定为每100斤88元,比去年提高了11元。若国家确定最低收购价高于每100斤88元的,执行国家标准。
另,晚稻谷最低收购价由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在晚稻播种前确定。
浙江省政府发出“关于抓好2009年粮食生产的通知”,进一步加大了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和往年相比,今年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出台早、力度大、操作方式简化,主要有以下内容:
实行订单早稻谷奖励政策,最高每亩奖励达140元。今年省财政将对按订单交售省级储备早稻谷的种粮农户给予奖励,具体为: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制种基地农户每交售100斤早稻谷奖励20元,最高每亩不超过140元;一般农户按订单每交售100斤奖励10元,最高每亩不超过70元。各市县也将建立“订单”稻谷奖励政策,并按“谁用粮、谁出钱”的原则,落实奖励资金。同时,将适当扩大订单粮食预购定金的发放数量和范围。
在继续执行国家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的基础上,浙江省财政对种粮大户、杂交稻制种基地农户和规范的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元的补贴;对种植省定水稻主导品种或新品种的,给予每亩10元的补贴;对油菜种植大户给予每亩20元的补贴。继续实行种粮大户水稻政策性农业保险,各级财政给予75%的保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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