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振林提出上诉希望“从轻处理”
理由是酒后作案神志不清 并要求做精神鉴定
本报讯(记者 蔡早勤) 昨日,熊振林的辩护律师刘贻荪致电本报记者称,随州中院法官12日在看守所向熊振林送达一审判决书时,熊当场递交上诉状,表示要谋求改判,希望“从轻处理”。
2月9日,熊振林被判处死刑。他前日提出的上诉理由是:酒后作案神志不清;要求作精神鉴定;悔罪态度好应从轻处理。
熊振林的上诉状将分别递交随州市检察院和省高级法院。省高级法院将在45天内作出二审决定。
刘贻荪律师介绍说,按照惯例,省高院一般会派法官到随州直接开庭,不会将熊振林再押到武汉受审。
届时,刘贻荪仍然是熊振林的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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