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2月15日电(记者范春生)从今年2月起,辽宁省内的普通公民只要有意愿,就可以申请旁听省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对公民与立法机关的“零距离”接触首次作出了明确规定,省人大常委会的议事质量和工作效率也将受到公众的监督。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是在辽宁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的。该议事规则规定: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旁听常务委员会会议。但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旁听公民可以旁听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全体会议和联组会议。安排公民旁听及旁听常务委员会会议的范围,由主任会议决定。
辽宁四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琦认为,公民与人大常委会可“零距离”接触,表明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理念更加具体化。同时,也意味着人大常委会议事质量和工作效率将进一步提高,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将得到更好地保障,这对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推动。
据悉,辽宁省近年来明显加大了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力度,在立法过程中充分征求并吸收民意。早在2004年5月,有关方面就《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草案)》的部分内容举行立法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辽宁省人大历史上开了先河。此后,一批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包括征集立法项目,都采取了类似的方式,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立法质量也有了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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