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邵金霞、张宇红记者吴永哲)秦皇岛市今年将重点实施“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工程”、“扶贫开发331工程”和“农村困难群体危房改造工程”三大民生工程,完善“为民解困”长效机制,以切实维护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基本权益。
实施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工程:从1月1日起调整了城乡低保标准,城市区标准为不低于270元/月,农村标准为不低于1200元/年。4个县城镇保障标准调整为不低于225—270元/月,农村不低于900—1200元/年;研究制定《秦皇岛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把城市低收入家庭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规范该市城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其它社会救助工作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行为;完善城乡特困医疗救助申请、审批程序,建立定点医院垫付机制,发放医疗救助卡,实现定点医院和药店共用、信息共享、结算同步、监管统一。
推进扶贫开发331工程:培育三个专业合作社示范工程、三个互助金示范工程,实现1万人稳定脱贫。同时全面启动第三批35个重点村扶贫开发工作,争取各级扶贫资金不少于800万元;采取依托扶贫开发龙头企业带动脱贫、对口帮扶脱贫,实现减少贫困人口1万人。
实施农村困难群体危房改造工程:推进农村灾民贫困户“安居工程”。市县(区)各投入资金345万元(不足部分由个人自筹),完成1462户4594间农村灾民贫困户危房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