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章宝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乡土上的检察官,他对党忠诚,对法律忠诚,对人民忠诚,他始终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宗旨,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处理案件时不拘泥于案件本身,而从关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去考量,力争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起一个真实、感人、符合时代要求的新时期优秀检察官形象
记得一位被判刑的领导干部曾经对前去采访的记者说,他觉得自己做人没问题,只是没有修炼到党要求的那个高度。
他说的做人没问题是指求他办事的人他能帮的都帮了,没有收了人家的钱物不给人家办事的行为。和这位贪官干部相比,张章宝的做人有时还真有些“问题”。比如有一次,张章宝在调查某乡干部许某的贪污问题时,许某专程来到张章宝家里,很真诚地说:“老张,我干到这个位子也不容易,我的事情也不算太大,你就放我一马,我是个知恩图报的人。”说完,许某将一个装着一沓现金的信封放下便出门走了。第二天,张章宝将钱交到了院里并向领导作了汇报,他笑着说:就权当是许某的退赃吧!最终许某被依法查处,并因积极退款在量刑时得到了酌情从轻考虑。
另一件事也让张章宝“耿耿于怀”,他说本来咱就是这么一个人,不贪不占,可就怕人家不理解,说是在故意整人家。那是2005年冬天,张章宝接待了上访人刘某。刘某在土默特右旗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担任项目负责人期间,因挪用资金被判刑。事隔几年后,刘某委托某会计师事务所鉴定,结论是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欠刘某工程款20多万元。张章宝同志审查此案期间,刘某来到检察院,将一张写着刘某欠张章宝人民币一万元的字条悄悄塞到张章宝手里,说:“现在办事没有不花钱的,我现在没钱,先给你打个欠条,等追回钱,你就扣下,我还会再给你一些好处。”张章宝当即严肃地要求刘某把欠条撕掉,指出他这样做是违法的,同时表示,给不给钱我们都会依法办理。张章宝冒着严寒,在第一建筑公司早已破产,找人、查账都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硬是通过重新核对账目,证实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鉴定结论有误,第一建筑公司实际只欠刘某7000余元。虽然没有追回20万元,但被张章宝的敬业和清廉所感动,刘某还是痛快地接受了退还的7000余元。
张章宝常对上访的群众说:“进了检察院的门,就是对检察院的信任,归检察院管辖的,再难我们也要妥善解决。”而事实上,许多不归检察院管辖的找到了他,他一样地尽心尽力,全力帮助解决。2006年4月,将军尧镇腮五素村几位年过七旬的老人和村民代表来旗检察院上访,反映该村部分征地款被个别人侵占,造成该村水利设施无法及时修建,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上访者曾多次去旗有关部门反映,但都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此时正值春耕季节,如果解决不好,事态发展会更加严重,将会形成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张章宝接待上访者后,通过审查发现此事并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范围,但涉及“三农”问题,稳定压倒一切,必须尽快稳妥解决。随即他带领科里干警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进行调查了解。原来,2005年将军尧镇政府向腮五素村征地30亩,当时约定镇政府为该村河头地修建5000米水渠及配套水利设施作为补偿,2006年因撤乡并镇等原因该工程一直没有开展。其间部分村民拦路上访,之后旗政府通过将军尧镇政府转拨8万元作为补偿。
腮五素村村委会收到该笔款项后,交由村民代表王某代管。代管期间,王某未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和村委会研究,就和部分上访人员私分了其中的5万元补偿款。此事关系到全村1800多人的6000多亩土地灌溉问题。但王某等村民以要款有功为由,拒不退款,并以此款已经分给部分村民无法收回为由,拒不配合检察机关的工作。张章宝走村串户,找到所有分到钱的村民,耐心细致地讲政策、谈法律,并指出私分代为保管的财物是违法行为。通过几天的努力工作,参与私分公款的村民将钱全部退回。水利设施修起来了,几千亩耕地及时得到浇灌。将军尧镇政府代表腮五素村一千多村民送来了一面绣有“维护基层稳定,促进一方和谐”的锦旗,感谢旗检察院和张章宝为农民兄弟所做的实事好事。
2007年11月,包头市引进一个总投资300多亿的项目,需要在土默特右旗海子乡山格架村征地,但有些村民不配合、不签字。张章宝被紧急调回处理这个棘手问题。此前,有关部门已经做了一个月工作但没有效果,有的人急了,暗示张章宝软的不行就来硬的。但张章宝没有这样做,进村调查后他发现,问题出在前任村支书身上,张章宝曾因该村财务问题查过这个人。这个人一见张章宝找他,就问:“你是不是又收拾我来了?”张章宝开玩笑地说,“我来给你拜个早年!”一句玩笑话使对方对立的态度马上放松下来。得知张章宝是诚心诚意解决问题来的,这个村民道出了不签字的原因:一是对现任村干部多给自己丈量土地看不惯,二是对自己的老人刚去世一年就被村里起了坟有意见。通过耐心细致工作,这个村民当时就答应“给老张个面子”,痛痛快快把字签了。他一带头,其他人也都跟着签了字。一个月没解决的问题,一天就被张章宝解决了。
2004年初,距土默特右旗“两会”召开仅有两天的时候,沟门镇北只图村近百名村民因变电站占地补偿等20多个问题先后到镇、旗政府上访,之后又来到旗检察院反映问题,并称,如不调查解决,就要越级上访,并且已经开始筹措上访资金。张章宝向检察长汇报后,立即带领干警赶到北只图村。他让上访群众选出村民代表,与他们一起梳理上访原因和村民的要求,找新老村干部谈话,对所反映的问题公开查对账目。看到张章宝真心实意解决问题的态度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上访的村民代表表示,“我们相信张科长,看你这两天说话说得嗓子都哑了,你慢慢查,这期间我们不会再上访了。”
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张章宝和干警们对该村村民反映的问题,分轻重缓急一一进行了调查核实,终于查清了所有问题。之后他把村民代表、村委会新老领导班子召集到一起,将协调镇政府返还的10余万元占地补偿款交给了村委会,对村民反映的20多个问题,依据证据一一进行了解答,并让被反映的村干部就村民反映的问题作了详细的说明,对工作中的不足作了真诚的道歉,求得了村民谅解。
为了不断提高执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多年来,张章宝特别注重工作经验的积累和工作方法的创新,在“精”上下功夫。通过学习思考和在控告申诉检察岗位上的磨练,他总结出了“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的工作原则,提出了查办农村案件需坚持的“四不”原则和“四个”满意,即不把村班子查散、不把民心查乱、不把影响农业发展的外界关系查断、不让个别村干部便宜白占和做到让上访人满意,被调查的新老村干部满意,乡镇领导满意,旗委、人大、政府满意。他还摸索出了化解上访矛盾的“迎、疏、导、快、督”五字法,并对控申上访案件分类研究,提出了要总结共性、突出个性、分类接待、区别处理的接防工作模式;在解决诉求方面,归纳出一元主体和多元主体相结合、常规模式和灵活模式相结合、简易模式和复杂模式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在办案中,他注重因地、因时、因人制宜,采取书审卷审法、审查一体法、答疑解惑法、三审同步法、案结事了法、多元联动法等具体的工作方法,避免了小访变大访、个访变集体访、本地访变越级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