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湖北省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符毅武时,他正捣鼓电脑,“关键时刻,这机器就出问题了。”符毅武笑着说,“我们正准备召开湖北省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小组的第一次会议,这还有一大堆材料要整理啊。”
湖北省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小组,在记者的印象里,湖北省好像没有这个机构。
协调小组吸纳8个部门 符毅武介绍,这个小组是刚成立的,由副省长赵斌担任组长,司法厅厅长汪道胜担任副组长。成立这个小组的目的,还是我们常说的:更好地开展法援工作,更好地为困难群体服务。
“跟以往不同的是,我们这个小组把公安、检察院、法院、民政、残联、妇联、工会、劳动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符毅武说,吸纳这些部门,就是为了解决服务对象不直接、办理关系复杂的问题,做到法援工作快捷、直接、便利。
据了解,2008年“盲人节”时,湖北省法律援助中心与湖北省残联协商,在湖北省人民广播电台开办了两期法律援助节目。
“当时效果非常好。”符毅武说,法援中心和残联联手,理顺了两个部门之间的工作。要是在以前,盲人遇到什么问题,得先到残联咨询,残联调查之后,再批条子、开介绍信到法援中心。这样一来,办理时间长,过程复杂。对当事人来说,来回奔波既浪费精力,也会把人弄得无所适从。
记者了解到,成立湖北省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小组后,只要困难群体遇到需要解决的问题,其对应的管理部门会直接把事情转到法援中心,或者当事人直接到法援中心申请办理,中间不需要再“拐弯儿”了。
城市圈法援“绿色通道” 与符毅武聊天过程中,他的电脑也“折腾”好了。符毅武打开一个文件,是“武汉8+1城市圈法援工作协调机制”。
“我们现在要推行这个新的法援机制。”符毅武说。
城市圈法律援助机制,只要是在“8+1”城市圈内的法援案件,将不受行政区域限制,当时、当地解决。
记者从湖北省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在以往的法援工作中,户籍地在湖北荆州的农民工,如果在武汉遇到法律问题,必须回当地开具户籍证明、贫困证明、当地法援机构的介绍信等等,然后才能在武汉申请法律援助。
“城市圈法援协调机制运行后,城市圈内的公民不用来回奔波了,可以直接在案件发生地申请法律援助。”符毅武说,湖北省的农民工大部分集中在“8+1”城市圈,把这一块的法援服务做好了,也就基本上解决了湖北省的农民工维权问题。
“让每个公民都得到实惠” 前不久,湖北省汉川市麻河镇中心小学六年级学生陈莹,在其监护人陈木华的陪同下,来到麻河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当从司法所所长高在春手中接过陈莹人身损害赔偿金11000元时,陈木华握着高所长的手不愿放开,眼泪夺眶而出,小陈莹连声说:“司法所是我的再生父母,您是我的救命恩人啦!”
2002年5月15日,6岁的小陈莹在放学回家途中,被同向行驶的一辆小车撞伤,引发一起交通事故。事发后,肇事车主李某对小陈莹进行了积极救治,医院诊断为左跟骨折,足弓破坏。李某先付了医疗费用5000余元后,就没有再过问了。小陈莹和伯父多次找到李某要求赔偿,李某却编造多种理由进行搪塞,一边说康复应该有个过程,一边又说交通事故当时未报警,不好解决;甚至说,事情已经过去6年了,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致使这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久拖未决。
无奈之下,陈莹向麻河司法所反映情况,并进行法律咨询。高在春亲自承办了这起案件。调查走访当年交通事故的目击者、为陈莹进行司法鉴定、细致开导李某。四个月后,一场调解会在汉川市法律援助中心举行,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这是针对交通事故进行法律援助的一个案例,以后,这种法援工作会越来越多。”符毅武说。
据了解,在此前的法援工作中,法援对象主要是下岗职工、低保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
在今年的法援工作中,湖北省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拓宽法援覆盖面,“每一个公民,只要需要法律援助,就可以享受法律援助服务。”
据符毅武介绍,目前的法援工作,已经涉及到质量赔偿、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环境纠纷等新领域。
“群众在使用产品时,人身权利受到侵害;因为污水排放,农民的稻田受到污染。”符毅武说,出现这些问题时,普通公民往往面对的是强势部门或者大企业,他们难以判定自己受侵害的程度,不知道怎么寻求赔付。今后,群众只要遇到这样的问题,不管是不是困难群体,都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法援工作就是要让每个公民都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