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17日说,国家开发银行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后至2010年底新发行的人民币金融债券风险权重继续维持为0%,直到债券到期。
这位负责人在国家开发银行债券发行及信债问题研讨会上说,国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前发行的存量债券在到期之前风险权重保持为零。
同时,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后发行的债券有两年的过渡期,其间发行的债券无论期限多长,在存续期内风险权重仍然为零。
这意味着尽管已经转型为商业银行,但国开行的债券发行在2009年和2010年的两年过渡期内仍然享有政策性银行的风险评级。
此前,银监会在国开行的转制批复中明确,国开行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发行的存量人民币债券风险权重继续维持为0%,直到债券到期;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后发行的人民币债券,在2010年底以前,风险权重确定为0%,2010年以后由银监会按市场化原则另行研究确定。
对此,市场普遍存有误读,认为国开行两年过渡期内发行的债券在2010年之后风险权重不再享受0%的政策,这批债券的风险在2010年后将明显加大。
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高坚说,监管部门此次明确国开行商业化转型过渡期债信的风险权重,打消了市场投资人的疑虑,有利于保持国开行金融债信的连续性和商业化改革转型的顺利推进,为国开行承担的“两基一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有力的资金保证,有利于中国债券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
他说,国开行改制后仍是国家的银行,是以中长期债券融资为主的债券银行和批发银行。截至2008年底,国开行的不良资产率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95%和0.97%,资产减值准备对不良资产覆盖率为291%,这是国开行债信的有力保障。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16日挂牌成立,注册资本3000亿元。由财政部和中央汇金公司分别持有51.3%和48.7%的股份。(记者赵晓辉 陶俊洁)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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