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2月19日电(记者赵大春)云南保监局18日就保监会即将于3月份开始实施的几项改革措施召开新闻通气会,据介绍,云南省将采用分类指导的方法逐步推进人身保险收付费方式改革。
云南保监局人身保险监管处处长攀青说,保监会《关于加强人身保险收付费相关环节风险管理的通知》将于3月1日起实施。
《通知》规定:现金保费应当在保险机构营业场所内收付;对于保险公司员工、保险营销人员上门收取保费的,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人民币;在其他情况下,人身保险公司应当采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收付方式。
攀青介绍说,云南是个多民族边疆省份,人身保险收付方式的改革覆盖范围广,部分投保人对转账收付方式还不熟悉,甚至个别偏远山区没有一家银行网点。因此,云南在推进人身保险收付费方式改革时不能“一刀切”,云南保监局将采用分类指导的方式逐步推进此项改革:第一阶段,3月1日起实现城区新单业务的零现金;第二阶段,8月1日起实现全省新单业务的零现金;第三阶段,对于续期业务,利用收取续期保费的时机,提前宣传,在2年内逐步实现零现金;对于极少量的特殊业务,如没有银行网点的地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允许保留原有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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