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江苏、浙江、湖北等地日前相继作出决定,从村干部中招录公务员。多少年来不拿村干部当“干部”的说法将成为历史,部分优秀村干部将步入公务员行列。笔者不禁为“村干部成为"干部"”拍手叫好。 2001年版《新华字典》把“干部”定义为“党和国家机关、军队、团体中的公职人员及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人员”。
干部的类别非常之多,比如村干部、企业干部、国家干部、以工代干等等。但是,由于村干部身居农村、属农村户口、没有薪水,人们自然也就不拿村干部当“干部”,而是把“干部”理解为国家干部甚至今天意义上的公务员。
村是最基层的单位,村官是最小的“官”,但村里的事情很复杂,乡风民俗、裙带关系、利益之争、邻里因素等等决定了村里的工作很难做。“能领千军、不领一村”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正是因为农村工作复杂难做,才造就了一批懂协调、有能力、会干事的优秀村干部,他们的水平尤其是农村工作水平甚至超过“国家干部”。如果把他们永远置于农村,将是对人才的浪费。把这些土生土长、最了解“三农”、知道农村工作应该怎么做的优秀人才,通过一定方式选拔到乡镇公务员队伍中,“三农”工作必将有质的飞跃,对改善乡镇公务员队伍结构将会产生积极作用。
架起一道从村官到公务员的桥梁,实在是一个明智之举。它的意义还在于“村官”有了盼头,变过去的“推着干、哄着干、宠着干”为“主动干、想着干、比着干”,工作会更有成效。招聘中有“乡镇党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的环节,“村官”要想变成“乡官”就必须扎扎实实地工作,为民办实事,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南郭先生”将会被拒之门外。招聘中还有必要的笔试、面试,也促使“村官”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科技知识,弥补理论水平、政治素质方面的不足,既有利于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基层贯彻落实,又为乡镇输送高质量的干部奠定了基础,形成农村工作和干部选拔的良性循环。
我国改革开放已走过30年的历程,经济体制改革比较成功,而政治领域的改革较为滞后。如今中央下决心加快改革步伐,“从农村干部中招录公务员”试点终于有了“破冰之旅”。虽然招录比例和数量还很有限,却是一种积极的政策信号,其意义已经超出招录本身。相信“从农村干部中招录公务员”必将形成制度在全国推广。我们为之高兴、为之叫好。(牛文祥)
(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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