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0日讯记者辛红因中央电力企业在低温雨雪和汶川地震两次自然灾害中损失较重,国资委最近向五家电力企业注资126.7亿元,主要用于受灾地区中央电力企业恢复生产。国资委对这部分资金的使用要求是不得挪用或截留用于非生产项目或非主业项目,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报经国资委备案的资本预算使用计划使用预算资金,不得自行调整。
之所以不是传闻中的向所有中央电力企业注资,国资委有关人士解释说,主要是注资的企业在两次自然灾害中受灾严重。而对于国有资本预算资金的使用,国资委也有着严格的要求,最近刚下发了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资本预算执行工作,国资委还将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通过对企业资本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或专项审计,总结企业资本预算执行的经验和成效,发现存在的问题。国资委要求企业也要建立对资本预算执行全过程的监督问效机制,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另外,企业执行情况如何,还应向国资委报送中介机构鉴证后的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