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昨日召开 “大厅局、大处室”改革正式启动
【核心提示】
组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建省交通运输厅……调整部门、单位91个,涉及13865人的我省“大厅局、大处室”改革正式启动,昨日上午,省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按照要求,3月底前,省政府各部门要基本完成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工作。
□记者 王倩 赵珊 实习生 张营
本报讯 2月2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全面动员、具体安排省政府机构改革工作。
针对如何切实做好省政府机构改革这项重大工作,省委书记徐光春强调:
一要充分认识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建设,使各种社会服务和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二要扎实搞好政府机构改革各项工作的协调衔接:工作要有效对接;人员要尽快融入;职责要抓紧明确;效能要明显提高。要以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着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要切实加强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省委副书记、省长郭庚茂作动员部署。省委副书记陈全国主持动员大会。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克宣读了《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孔玉芳、叶冬松、叶青纯、李新民、曹维新、王文超、刘怀廉、连维良等出席会议。
机构改革之解析
编制 每个处室不少于10名
这次省政府机构改革,在推动大部门、大处室体制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在大部门体制方面,组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组建省交通运输厅,使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形成城乡统一的交通运输体系。
在大处室制方面,选择新组建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等单位进行试点,整合职责相近的业务处室,合并设置综合处室,每个处室编制不少于10名。
而其他的非试点单位,内设机构原则上不增加,最多不超过相对应的国务院部委的内设机构数额,可以一个处室对口部委几个司局,不能两个或两个以上处室对口部委一个司局。
期限 3月底前完成“三定”
按照省委的安排部署,新组建单位2月底前要领导班子到位、人员划转到位、办公条件到位,正式挂牌运转;3月底前基本完成省政府各部门“三定”工作。今年上半年,完成省辖市政府机构改革,年底前完成县级政府机构改革任务。
涉及范围 调整部门、单位91个涉及13865人
在改革的机构设置上,我省要求“上下基本对应”。即:省政府组成部门与国务院机构对口设置,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因地制宜。这次机构改革,涉及机构整合、组建和职责调整的有25个部门,需划转行政机关人员688人;需调整隶属关系的事业单位25个,人员3269人;需调整隶属关系的企业单位41个,人员9908人。
限制 超编进人、突击提拔等坚决查处
这次改革涉及人员划转、资产处置、干部任免等很多方面的问题。对此,省委、省政府要求,冻结各级行政机关编制和人事,严禁借改革之机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干部和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登记、清算撤销合并单位的财务和资产,严禁突击花钱;对擅自设立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部门之间的人员划转,按“人随职责走、编制随人走”的原则,根据职能任务和机构调整,适当调整各部门的行政编制,并对人员编制实行实名管理;离退休人员的划转,则是按其本人办理。
机构改革之内容
1.组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将省信息产业厅(省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职责和工业经济运行职责,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的煤炭工业行业管理职责,省中小企业服务局(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的中小企业服务职责,省政府食品工业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中小企业服务局(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的乡镇企业管理职责划入省农业厅。不再保留省信息产业厅(省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省中小企业服务局(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省政府食品工业办公室。
2.组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将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职责,整合划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建省公务员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组建省外国专家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不再保留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原与省人事厅合署办公的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列省委机构序列。
3.组建省环境保护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将省环境保护局的职责划入省环境保护厅。不再保留省环境保护局。
4.组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将省建设厅的职责划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强城乡规划统筹和住房保障职责。不再保留省建设厅。
5.组建省交通运输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将省交通厅的职责划入省交通运输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增加指导城市客运职责,强化对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统筹协调职责。不再保留省交通厅。
6.将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7.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为省政府直属机构。不再保留原于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牌子,将其职责划入省财政厅。
8.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为省委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由省委、省政府管理,以省政府管理为主。负责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机关和省直机关后勤服务的统筹规划、政策协调等工作。
9.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分设,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将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划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0.组建省政府研究室,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将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室整体划入省政府研究室。撤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加挂的省政府研究室牌子。
11.组建省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将省政府办公厅金融联络办公室整体划入省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划入省政府的金融服务办公室。
12.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由省卫生厅管理,不再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入省卫生厅。将省卫生厅承担的食品卫生许可,监管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职责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3.组建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能源管理职责,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的相关职责,整合划入省能源规划建设局。
14.省政府口岸办公室整体划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5.全面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对已完成工作任务的议事协调机构坚决予以撤销。议事协调机构原则上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确需设立的,要严格按规定程序,报省机构编制部门审批。
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
组成部门
省政府办公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
省科学技术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公安厅
省国家安全厅
省监察厅
省民政厅
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
省环境保护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厅
省林业厅
省商务厅
省文化厅
省卫生厅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审计厅
省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直属特设机构
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直属机构
省地方税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
省体育局
省统计局
省旅游局
省粮食局
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委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省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
省政府研究室
说明:①河南省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2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6个。省监察厅与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省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省政府办公厅挂省政府参事室牌子;省教育厅与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与省政府宗教事务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省水利厅挂省政府移民办公室牌子;省商务厅挂省外商投资管理局牌子;省卫生厅挂省中医管理局牌子;省新闻出版局挂省版权局牌子。
②部门管理机构: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省监狱管理局由省司法厅管理;省公务员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省外国专家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卫生厅管理;省文物局由省文化厅管理;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为省政府的派出机构,由省政府办公厅管理;(省畜牧局由省农业厅管理;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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