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当事人展示受理书 |
“炒白银”案受害人终讨回血汗钱
全国首例典型案件宣判 被告需返还16万元及利息
信息时报讯(记者 王自军 见习记者 莫丽娟) 经过一年的奔波,“炒白银”受害人石将成终于能够长出一口气,他的官司打赢了。昨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广州中人德锦经贸发展公司(以下简称中人公司)返还原告石将成16万元及利息。据悉,因为炒黄金炒白银,受害人状告“炒金公司”胜诉,此案为全国第一例。
清偿恐难最终落实
昨日上午,越秀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中人公司应将其收取原告的16万元返还给原告,并且还要支付利息给原告。
这一年来,石将成一直在寻找和自己遭遇一样的人,寻找在中人公司炒白银受骗的人,但是截至现在也只找到两个人,就仅仅这三名受害人,涉案资金已经达到200万元。中人公司到底有多少涉案资金,恐怕只有总经理孙文一人知道。
受害人应踊跃揭露
此前,曾有一些人“炒黄金、炒白银、炒外汇”受骗,不知如何起诉,也不知如何追讨。因为“炒金公司”出示给受害人的合同,加盖的是该公司上线的印章,而上线公司和该公司名称、印章不相同,受骗人就错误地认为自己无法投诉,骗子公司也以为自己能够逃脱法律的惩罚。而此案告诉了人们,只要从事非法炒金,骗子公司就难逃法律的惩处,受害人也能拿到自己的血汗钱。
原告律师、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的李钦律师分析说,广州从事地下炒黄金炒白银的非法公司很多,受害人到底有多少无法统计。希望受害人在看到本案的宣判后,能够醒悟;也希望那些业务员了解到本案的宣判结果后,能够踊跃揭露这些非法公司,以免更多人上当受骗。
轻信老乡被骗16万元
石将成家在湖北黄梅,在湖北一家公司的广州分公司工作。2007年8月,他认识了20岁的老乡宛倩。当时,宛倩在中人公司做业务员。而中人公司从事的是炒白银的业务,对外号称是中人(亚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在宛倩的游说下,石将成相信了炒白银可以赚钱。2007年9月24日,石将成来到中人公司位于中山一路的经营场所,与该公司签署了《贸易须知》。
签署《须知》后,石将成先后分三次将16万元交给了中人公司,公司的副经理杨芳向石将成出具了三张《定金暂收据》。2008年1月,石将成接到中人公司的通知,说他的16万元已亏损,仅剩下2万多元,而且还无法取出。石将成意识到受骗,便向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报案,公安分局对中人公司副总经理杨芳等人立案侦查。随后,石将成又向越秀区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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