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2月27日电(记者王研)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7日发布新闻:全省已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列入政府行政执法考核事项。此外还对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施问责,2008年全省共有39人因道路交通安全问题被行政问责。
云南省交警总队总队长陈新钢介绍说,2008年全省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达到了520.86万辆,机动车驾驶人555.62万人。全年发生交通事故5037起,造成2082人死亡、5917人受伤,同比分别下降7.17%、10.37%、5.31%。万车死亡率为3.93,降至历史最低点。
2008年,云南省共排查历年来尚未整治的公路危险路段1391个,并协调相关部门先后投入资金102.14亿元,改扩建农村道路3571条共4.08万公里。目前,全省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仍然多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突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缺乏。因此,今年将继续提高云南省公路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率,推出一批“城市畅通工程”的典范城市。同时,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开展事故调查,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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