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潘从武取证难、阅卷难一直困扰着律师执业。不过,今后在新疆全区范围内,民事诉讼活动中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通过正常的调查途径无法自行收集的相关材料,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签发调查令。
在法律诉讼过程中,法官与律师之间因各种原因存在着沟通配合不畅等问题,为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司法厅等部门近日出台并正式实施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调查令的若干规定(试行)》。
据介绍,持有调查令的律师除了可申请收集国家有关部门保存的档案材料,还可以收集银行账号、存款记录、户籍证明、权利凭证、审计报告、信函电报、电子书证和视听材料证据。
规定指出,律师申请调查令应提交申请材料,持有调查令的律师可在政法部门帮助下开展调取证据工作。律师应依法调查取证,持令人未按照规定使用、交还调查令的,取消今后一年内再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的资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滨海说,调查令制度的实施,对于便利人民法院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解决“执行难”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新疆律师协会会长金山说,实施调查令制度,将很好地解决新疆区内司法实践活动中存在的律师取证难,特别是面对涉及行政机关拥有的证据收集调取难、在执行程序中债权人调取财产线索难的问题,对于节约司法资源,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效率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