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2315投诉受理中心了解到,每年“3·15”期间就有消费者打来投诉电话,购买的商品早就出了故障,但经营者一直拖延处理,多次交涉均没有结果,现在快到“3·15”了,投诉一下,经营者就不敢不给自己解决问题了。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不必集中在“3·15”期间进行投诉,12315、96315热线实行365天工作制,发生消费争议应尽快投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工商提示
投诉不必苦等“3·15”
晨报讯(记者朱烁)打折皮包开裂“张嘴”,商家却以一句“打折商品不退不换”拒绝换货。去年年底打折潮过后,促销商品质量纠纷成为工商12315和消协96315两条热线的受理热点。
消费者金女士购买的打折皮包出现开裂问题后,要求商家更换。对方称因金女士购买的是打折商品,且票据已注明:打折商品不退不换,只能予以修理。金女士认为皮包出现开裂是质量问题,修理后无法恢复原状,商家理应换货。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依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由拒绝。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据此,对于未标明“处理品”或瑕疵状况的打折商品,如果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也应承担包修、包退、包换的“三包”义务,其票据上“打折商品不退不换”的声明无效。经工商所调解,商家已为金女士更换了皮包。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