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陈忠、陈海涛记者孟瑞君)日前,省双拥办、省民政厅、省军区政治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今年国庆前对新中国成立以前的革命烈士遗属、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等进行普遍慰问,每人的慰问标准不低于100元;对作出过重大贡献,生活、医疗特别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进行重点慰问,有针对性地帮助重点户解决实际困难;并组织部分作出过重大贡献、身体较好、新中国成立前入伍的优抚对象代表,到天安门广场观看升国旗仪式或其他参观游览等有意义的活动。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普遍建立并完善优抚医疗保障政策体系,建立和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确保10月1日前达到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基本医疗费用保障标准不降低的基础上,力争七至十级残疾军人、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三属”、在乡复员军人的基本医疗费用保障率达到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