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奶粉、伪劣药品、恶性矿难……接连发生的安全事故,是近一段时间百姓的心头之痛,也成为陆续抵京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的关注焦点。
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了食品安全法,这使代表委员们感受到国家对治理安全问题的决心和信心。
“该下狠招从根本上破解安全事故的症结所在!”代表委员们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纷纷表示,遏制令人寝食难安的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和生产安全事故,不仅要完善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制定科学的监管防控体系,强化问责力度。
哪一起安全事故不是人命关天 在赴北京参加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之前,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叶建农精心准备了一份发言稿,题目是《切实关注食品安全,赋予“民以食为天”以新的诠释》。
为什么说是“新的诠释”?“过去说"民以食为天"是指有饭吃、饿不死,而现在说"民以食为天"是指要吃得健康、吃得安全。”叶建农委员说。
然而,让百姓担忧的还远不止食品安全问题,药品安全、生产安全带来的隐忧也在不断叩击着人们的神经——
从“齐二药”到“欣弗”、“刺五加注射液”,再到江西博雅人免疫球蛋白等药品严重不良事件相继发生,百姓们抱怨:我们连医院里的药都不敢相信,还敢相信谁?
从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富华煤矿火灾事故,到河南省新丰二矿瓦斯突出事故,再到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电公司屯兰矿特大瓦斯爆炸,31人遇难,37人遇难,78人遇难……
在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曦看来,如果群众对自己的安全已经感到无可奈何,就说明问题已经到了十分严重的程度,政府必须以百倍的注意力高度重视,不遗余力地加以解决。
还有多少制度只是写在纸上 到底是什么导致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和生产安全无法得到切实保障?
追求暴利是直接动因。据一位医药界的业内人士透露,以制售假药为例,一箱假药的成本不过几百元,伪造成知名品牌后,其价格可能升至几万元。从造假开始,经几次批发,再通过医院、诊所、药房等环节到病人手上,每个环节都有巨额的利润。
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全国人大代表、民进安徽省委常委余敏辉认为,按照法律规定,企业是安全生产主体。“但在一些地方,私营企业主根本没有安全生产观念,利欲熏心,对员工生命和安全生产不负责任;一些企业虽然也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但没有真正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只是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形同虚设,一旦发生事故,应急能力十分低下。”
执法不严、监督不力,安全监管出现盲区。“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多部门、多环节、多层面。多头管理,缺乏统一协调,责任不清,很容易出现监管和执法的空隙。”全国人大代表、安徽迎驾集团总裁倪永培以食品安全问题为例说,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采用分段管理。在这个监管过程中,如果协调出现问题,就会造成有些地方交叉重合,有些地方措施缺位。
一些代表委员认为,在食品、药品、工矿企业、道路交通等事故易发领域,监管部门的职能重心必须从“亡羊补牢”转向“未雨绸缪”,从事后应急转为事前预防;针对多头监管、政出多门的现状,必须加强统一协调、无缝连接。
当以敬畏之心警惕“问责之剑” 在三鹿问题奶粉事件中,李长江引咎辞去国家质检总局局长职务;在山西襄汾尾矿库溃坝特大事故中,孟学农引咎辞去山西省省长职务……去年以来,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和生产安全事故频发之后,辞职或被免职的各级官员名单可以列出长长的一大串。“问责风暴”、“处罚风暴”已经成为安全事故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问责制度应该更加制度化、透明化,贯穿到对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的日常行政管理中。完善问责制度,不仅是惩戒渎职、失职行为,更要让所有官员和企业家们意识到,必须对社会负责、对民众负责,否则将为之付出百倍代价!”全国人大代表、江苏淮安市委书记刘永忠说。 (来源:国际金融报)
(责任编辑: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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