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增多,不规范的恶性竞争导致同类替代药品太多、价格差异过大,加之缺乏有效的管理和制约机制,导致大量药价虚高,假劣药品不断出现。就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四川遂宁市政府市长胡昌升。
他分析说,由于我国实行医疗服务低收费政策,医院已经习惯靠药品支撑经营和开销,有的医院药品收入几乎占到业务总收入的一半甚至更多,由此导致看病贵的问题长期存在。而同时,一些临床必需、价格低廉的基本药物,或用于治疗一些罕见病、解毒、急救的基本药物,由于用量少或利润低,厂家不愿意生产,市场上严重短缺,严重影响群众医疗用药需求。他说:“改革药品经营体制,建立药品专卖制度已势在必行。”
胡昌升认为,建立药品专卖制度,取消药品由企业自主定价制度,在保留企业合理的利润空间基础上全部由国家定价,可以从源头上核准药品价格,杜绝药价虚高。药品直接从药厂经过专卖进入医院药房和药店再销售给病人,可以砍掉因为多级代理、多级代表、招标中介所产生的巨额加价和不良成本。建立药品专卖制度后,医院由多渠道变为单一渠道从药品专卖机构进药,屏蔽了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销商与医院的直接联系,使临床用药与药品回扣、与医院直接利益脱钩,也就有效地避免了开单提成、回扣等不正之风,医生不因价格利润用药,临床用药才能达到安全合理。为此,胡昌升提出实行药品专营的建议,他说:
一是由全国人大立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专卖法》,废止现行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用法律保障国家药品专卖实施。
二是成立国家药品专卖局,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药品流通企业的职能,国家发改委管理药品批发和零售价格的职能移交国家药品专卖局,由国家药品专卖局对授权经营的药品流通企业进行监管,核定药品生产成本,确定药品采购价、批发价、最终零售限价。按照垂直管理模式在各省(区、市)以及地级市建立相应的分支机构,统一负责辖区药品的进口和批发。实行药品零售全国统一定价,并在药品外包装盒上标注。所有医院及授权零售药店只能从政府药品专卖机构批发药品进行零售。
三是在药品生产环节不采取统购包销的形式,鼓励竞争,优胜劣汰,实现资源合理配置,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四是加大政府投入,完善补偿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遏制医院盲目追求经济效益的倾向。引导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合理用药,从根本上抑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五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满足公众对药品的基本需求。基本药物由政府指定药厂生产,并实行类似国家对粮食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补贴政策,给予财政支持。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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