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省管干部考核办法,引入民主测评机制——
领导称不称职 职工投票决定
金黔在线讯 记者昨日从省委组织部有关部门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贵州省省直单位省管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近日出台,省直单位省管干部2008年年度考核试点同时启动。
干部职工参加领导述职测评
办法规定,年度考核主要是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内容,采取组织评价与干部群众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个人总结、确定考核时间、大会述职、民主测评、集体研究、上报审批及公示的程序开展。其中,参加述职测评大会的人员范围一般为本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单位人数少于100人的,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直属单位、市(州、地)对口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人士代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一般干部职工代表等。并规定,根据测评单位工作性质,还可邀请部分服务对象参加测评。参加测评人数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
不称职票超三分之一,定为不称职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民主测评优秀得票率不低于70%,且优秀和称职得票率不低于90%的,可确定为优秀等次;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达到三分之二,且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不高于三分之一的,可确定为称职等次;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达不到三分之二、且不称职票不高于三分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
连续两年不称职,予以辞退
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及奖惩的重要依据。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一次。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具有晋升工资、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晋升职务等资格。对确定为基本称职的,视具体情况建议省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或工作调整;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实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年终目标奖减半发给。对确定为不称职的,视具体情况建议省委分别作出免职、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实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不享受年终目标奖。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辞退。
据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对省管干部的年度考核,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开展民主测评,然后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组织综合评定,这样做可以对省管干部的年度思想和工作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也有利于领导干部接受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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