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财产申报法议案第四次提交 给予申报者3年豁免期 人大代表称——
监察部两次回复官员财产申报
目前在积极研究起草 试点地区新疆阿勒泰纪检委书记对本报表示 明年开始例行申报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律师协会副会长韩德云昨天再次提交被广泛称为“阳光法案”的“公务员财产申报法”的议案,这是他第四次提交议案。
韩德云代表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这一议案,监察部已经先后做了两次回复。回复称,目前正在积极研究和起草。
今年全国两会前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网友在线交流时指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反对腐败的一项重大举措,目前正在积极准备这项工作。
议案提交
代表完成6000字“草案”
今年全国两会,人大代表、重庆律师协会副会长韩德云第四次提交“公务员财产申报法”议案。
韩德云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2006年第一次提出公务员财产申报法议案,到2008年第三次提出,都是希望将公务员财产申报法纳入立法规划,强调立法的重要性。
韩德云说,早在4年前他就开始做这方面的研究,是因为兴趣,也是在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
与前三次不同的是,今年韩德云已经完成了“公务员财产申报法”的6000字草案,对申报的对象、范围等都拟了明确条款。
内容揭秘
官员近亲属也要申报
韩德云建议,担任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担任主任科员以上级别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以及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已正式退休但不满5年的人员需进行申报。
另外,公务员的近亲也应申报财产,近亲包括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及与其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员。
韩德云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与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同级别的国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负责人,股份制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中的由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或地方各级机关委派、批准的负责人,也应申报财产。
韩德云建议,上任、离职都要申报,平常每半年定期申报一次。
韩德云建议,初任申报是指新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必须在任职后45天内申报财产。
公务员离职时,应正式办完手续后45日内申报财产;离任申报的,在正式办理离退休手续后5年内,每年仍需按日常申报的期限和方式申报。
3年内豁免纪律处分
韩德云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务员财产申报应向社会公开,审查机关可在官方网站或其他公共网络平台上公布情况,以便公众监督。
韩德云介绍,对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实施,可给予3年过渡期。3年内,申报对象主动上缴以前的全部违法违纪收入,审查机关可按条例一律豁免纪律处分,并视情况由上级行政监察部门建议司法机关减轻、免除相关刑事责任。
反之,可建议行政监察部门给予从重或加重处分。
官方回复
监察部称正积极研究起草
今年两会前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网友在线交流时指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反对腐败的一项重大举措,目前正在积极准备这项工作。
韩德云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这一议案,监察部先后做了两次回复。
2007年做了书面回复,回复称,目前正在积极研究和起草,这个制度本身也是很重要的,但时机还不是很成熟,还没有提上日程。
2008年,监察部又做了口头回复,表示,目前还在积极研究和起草。
今年,新疆阿勒泰地区率先在其廉政网上公开了千名干部财产申报情况。这些干部是在1月1日至20日期间进行申报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公开。官员财产申报由此破冰。
对此,韩德云给予肯定,并认为这说明公务员财产申报立法正当其时。
韩德云指出,阿勒泰地区是从执政党的角度、从严治党的角度去做的,而这种规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韩德云说,公务员财产申报必须要来源于法律,否则对公务员不公平,因为财产申报具有强制性,没有法律依据从效力上就缺乏强制性。因此,“阳光法案”出台正当其时。
11项财产收入应该申报
1.工资2.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3.从事咨询、讲学、写作、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4.关系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现金(礼金)、有价证券、各类支付凭证、珍贵礼品(包括以婚丧嫁娶、各类节假日、子女升学、乔迁、工作变动等各种名义收受的钱物)
5.申报对象及其近亲属接受与申报对象职务有直接或间接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食宿行等方面的馈赠、款待和各种由对方给予的补偿、优惠
6.有权担任国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负责人的申报对象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7.数额较大的动产、不动产购置、交易、租赁情况及资金来源
8.股票、债券、期货等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收益情况及资金来源
9.由继承、赠与偶然所得等形式获得的财产
10.与申报对象职务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单笔数额较大的债权债务
11.有权机关认为需要申报的其他财产或收入等
地方试点
从1月1日至20日,新疆阿勒泰地区上千名干部进行了财产申报,并在其廉政网上进行了公开。
昨天,新疆阿勒泰地区纪检委书记吴伟平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财产申报核查基本结束,发现有部分官员存在虚假申报财产的情况,目前纪委已对这些官员展开调查。
财产申报主要是个人有压力
FW:作为首个试行财产申报的地方,开始时是否有压力?压力来自哪些地方?
吴伟平:主要都是个人的压力,心想着能不能把这件事情做好,但绝对不会因为压力改变,因为不能辜负人民的期望,有义务把这件事情做好。
FW: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提交了“公务员财产申报法”议案,你们已经率先尝试了,你如何评价这个议案?
吴伟平:推动立法是个好事情,如果立法能够一步到位,那正是大家所期待的。
但是推动立法毕竟也是长期的过程,按照我们国家的立法程序,先从党内监督,然后政府确定行政法规,进行试行,发现问题之后进行修改,再上升为法律。
发现部分官员存在虚假申报
FW:应该申报的人是否都已经申报了?还有什么人没申报?为什么没申报?
吴伟平:应申报1064人中,已申报1056人,申报率为99.25%;未申报8人。
这8人有的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逮捕在押无法申报;有的因为个人原因无法申报,没有发生领导干部无故拒不申报的情况。
FW:在阿勒泰的申报中,有没有发现虚假申报、瞒报的情况?
吴伟平:阿勒泰地区纪检委对首批处级干部的财产申报核查基本结束,发现有部分官员存在虚假申报财产的情况。
FW:那下一步将具体怎么做?
吴伟平:目前纪委已对这些官员展开调查,地区纪委近期还将公开部分秘密申报内容。
将逐渐扩大公开财产范围
FW:明年开始将怎样进行申报呢?
吴伟平:首次财产申报受理公示结束后,根据初任申报、首次申报中发现的制度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适时对《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规定(试行)》进行修订,并且尽快制定《规定》实施细则。下一步还将逐渐扩大公开申报的财产范围,以便全社会对领导干部财产情况进行监督。
从明年开始,领导干部将进行每年一次的例行的“年度申报”。但是每年新提任副县级干部仍然必须按照规定,将担任公职以来形成的全部家庭财产进行申报。
公务员收入申报制度进程
1995年《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出台
1997年《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出台
2001年《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试行)》颁布
2007年中国监察部副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表示,在适当时候将建立财产公开申报制度
2009年2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表示,财产申报制度是反对腐败的一项重大举措,我们正在积极准备这项工作
北京落点
暂无推行财产申报打算
北京市监察局相关负责人唐建国主任日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市目前没有推行财产申报制度的打算,但这项工作迟早要做,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唐建国说,很多专家学者一直在探讨这个问题,从国外推行的经验来看这是监督官员的一项有效措施,但是从目前国内情况来看,“如果一些基础工作没有做好,推动这项工作最后结果也不好。”
相关人士介绍,“中央迟迟没有部署有更深的考虑,这项工作在全国推开条件尚未成熟。”
这个情况很复杂,比如说财产申报,哪些财产要申报,如果说以银行的存款为标准,这就要求使用实名制,而实名制的实施需要和银行联动,但在金融行业,目前监管许多方面不衔接。
财产申报结束后,还要相关机构鉴定是不是合理财产收入,这个需要一系列工作。
根据介绍,北京目前推行的收入申报制度,也是为未来的财产申报制度做准备。“每半年必须申报一次。”唐建国说收入申报制度推行以来很顺利,申报项目除了工资、津贴,还有讲学以及其他收入。
文/记者郭媛丹
背景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起源于230年前的瑞典,有“阳光法案”、“终端反腐”之称。1883年,英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有关财产申报的法律。
时至今天,财产申报制度是许多国家杜绝和惩治公职人员腐败行为的一种常用手段,具体而言,各国财产申报制度的内容不尽相同。
据了解,泰国、墨西哥、新加坡等国纷纷建立起符合本国国情的财产申报制度。
本版撰文(除署名外)/记者王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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