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3月9日电(记者 伍彧彧)日前,山西省运城市政府对去年“12·12”盐湖区北城名人保健中心导致7人死亡的火灾事故调查意见进行了批复,对11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2008年12月12日,山西省盐湖区北城名人保健中心发生一起7人死亡的较大火灾事故。
根据有关规定,由运城市安监局牵头,市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公安消防支队、检察院和盐湖区政府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对此起事故的原因、性质及责任进行了认真调查。
经调查,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起火点处白色铝芯护套线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间接原因是处置不当,报警晚,未采取积极有效的疏救措施。管理原因是北城名人保健中心业主及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未及时对消防隐患进行整改;公安消防部门排查安全隐患不细致,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盐湖区及北城办事处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不细。
运城市有关部门对11名事故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名人保健中心法人代表李银柱、合伙人崔高才因涉嫌消防事故责任罪被逮捕;名人保健中心临时照看人崔靖玄因涉嫌失火罪被逮捕;建议公安消防部门按有关规定对盐湖区消防大队大队长幺军强、新绛县消防大队大队长马建国予以处理;给予盐湖公安分局北城派出所葡萄园社区责任区民警李洋行政降级处分;给予盐湖公安分局北城派出所副所长乔鲁顺行政降级处分,免去现职;给予盐湖公安分局副局长相步红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盐湖区北城办事处副主任高军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现职;盐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宇免去副区长职务;盐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宗勤写出深刻书面检查;盐湖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公安消防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名人保健中心进行经济处罚。
(责任编辑: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