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姬少亭、于力、朱薇)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石英表示,目前网络侵权、互联网犯罪问题日益严重,针对中国已拥有网民3亿人,“虚拟空间”还不是一个真正的法制空间,网络立法已成为当务之急。
“"黑客"、病毒袭击、网络色情、网上侵权、网上诈骗、人肉搜索等网络犯罪侵权问题可以说越来越严重,也凸显了网络法律法规不健全,因此中国急需加强网络立法。”石英说。
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来,石英一直关注网络立法问题。她表示,近年来中国制定和修改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适应互联网发展的需要,包括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档案法等一系列与信息活动有密切关系的法律,新修订的刑法也规定了3条与计算机有关的犯罪行为,即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其他犯罪。
石英认为,互联网侵权问题牵涉广泛,其中包括名誉权、隐私权和著作权等法律保护问题。仅互联网上侵犯个人隐私权的形式和方法就很多,比如通过网络公布他人的隐私、监视他人的电子邮件获知他人的隐私、滥用网民的个人资料、向网民发送垃圾邮件等。
“由谁来披露个人信息、披露到什么程度,以及个人权益受到侵害后,应该如何救济等,都需要法律作出明确规定。”石英说。
针对计算机犯罪日新月异的特点和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现状,石英认为,一是要加强防治计算机犯罪的国际合作,因为涉及管辖、犯罪认定等问题需要国家间的协商和合作;二是要完善我国刑法、行政法规中处罚计算机犯罪的相关规定;三是应适时启动专门的立法工作。
石英说,应该加强刑法理论关于计算机犯罪的研究,为将来修改旧法、制定新法、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目前出台整套法律的时机还不够成熟,可以对现有关于规制互联网的法律进行修改,待条件成熟再制定专门的立法。”石英说。
(责任编辑:黄芳)
老有所养:由谁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