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9日电(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今日16时15分,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工会组织的作用”为主题的专题采访在梅地亚新闻中心举行。中华全国总工会等有关负责同志接受了中外记者采访,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
针对山东劳动部门规定企业裁员20人以上必须向劳动部门报批审核,在回答“工会在缓解劳资矛盾、保障工人权益方面有没有出台硬性规定”时,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表示,企业在遇到一些问题进行裁员时,一次裁员超过20人,或者是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的,要报劳动部门批准,要和工会协商,听取工会的意见,这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张鸣起说,全国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在应对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带来的冲击中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在企业提出裁员的时候,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审核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与企业共同协商,把这个事情有序地开展好。如果企业没有接受工会的意见和建议,工会认为这个意见和建议还要坚持的话,要向劳动部门反映,希望劳动部门从行政执法的角度注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实行裁员,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他介绍说,当前全总开展的“共同约定行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即是“保岗位”,要求企业工会主动提出这方面的要约,与企业一起承诺“不裁员、少裁员,不减薪、少减薪”。
(责任编辑:黄芳)
老有所养:由谁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