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9日电(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今日16时15分,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工会组织的作用”为主题的专题采访在梅地亚新闻中心举行。中华全国总工会等有关负责同志接受了中外记者采访,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
关于企业工会组织的级别问题,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就表示,一些国有企业的工会主席享受企业副职待遇,我们全国总工会是支持也是倡导的,在《中国工会章程》中也是有体现的。在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当中,我们也提倡工会主席享受企业副职待遇。工会的费用,按照《工会法》,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是从工资总额当中提取2%作为工会经费。企业工会干部虽然是企业的员工,但是他是职工选出来的,代表职工利益,依法开展工会工作。
(责任编辑: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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