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3-10 00:37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我省各级消费者协会成立多年来,为维护全省广大消费者权益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令人称赞的成绩。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不少人对消协仍存在诸多不理解,认为其没有执法权并不能真正维护消费者权益。
又是一年“3·15”,随着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日益提高,消协如何才能够做到让消费者更加满意?3月上旬,记者就上述问题采访了省消协秘书长王铎。
王铎介绍说,2009年的消费维权工作主要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开展。全省各地消协将继续加大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商品服务监督的力度,加大对消费者投诉的解决力度,加强农村消费维权力度。此外,今年省消协将着重从两方面创新,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首先,变“事后维权”为“事前维权”。过去,消费者只有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才想到找消协。今年起,省消协准备用2到3年时间,在全省推广消费教育进学校、进工厂、进商店、进农村工作,让消费者在消费前就知道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着力提高消费信心,引导消费者扩大消费需求。“这样,不合格的小零食在学校周围的市场会缩小,农民朋友会选择正规的地方选择购买农资等,从而达到提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王铎介绍。
其次,组织开展“挑战消费领域潜规则”行动。不少消费者有过这样的经历,去饭店就餐被告知“不许自带酒水”,去美容店消费必须购买年卡等。为此,今年我省各级消协将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挑战消费领域潜规则”行动。发现一处,公布一处,组织有关部门及社会各方面专家学者点评,并提出破解建议,在相关媒体进行曝光,让不和谐的消费潜规则无处躲藏。
对从今年3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家电下乡”活动,不少人提出,万一农民朋友买到不合格产品该如何办?王铎介绍,全省各级消费者投诉的渠道十分畅通。村里设有投诉站,乡里有投诉分会,如果农民朋友购买到不合格产品,可以直接投诉,消协会立即进行调解处理工作。
王铎呼吁,企业的售后服务点也应当与“家电下乡”一同“下乡”。企业更应当遵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杨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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