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至尊局长”到“躲猫猫”,代表、委员盛赞网络监督力量
司法机关要用好网络监督
□今报特派记者 梁新慧 王秋欣
从“华南虎照”当事人被判刑到“南京至尊局长”被立案调查;从深圳海事局官员猥亵女童被“双规”到浙江、江西干部公款出国旅游清单被公布;从浙江东阳审计局局长公款按摩被曝光到云南省的“躲猫猫”事件被彻查……一年多来,网络展示了强大的监督力量,也引起了诸多争议。
A
网络让腐败“藏不住了”
“网络监督是群众监督的一部分,是人民大众参与政治的好形式。在网络上,人民群众联合起来揭发腐败分子的丑行,让他们无处藏身,值得充分肯定。”全国人大代表、著名作家二月河坦言,他对网络有种敬畏感。
全国人大代表李金枝说,网络监督的力量大大压缩了“暗箱操作”的空间。“以前网络不发达甚至没有网络的时候,出了问题,有关部门封锁消息,老百姓一点都不知道;而在如今的网络时代,再想掩盖就难了”。
二月河认为,网络监督最大的优势在于其便捷性和广泛性,让公众多了一个自由表达的空间。同时,跟其他表达意见的方式相比,网络监督所受限制最少,“门槛”最低,最接近百姓的日常生活。“从小处说,网络监督是反腐败利器,往大处说,它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种新形式。”李金枝说,来自网络的监督,让政府不得不学会敬畏民意。
B
网络监督要与司法形成合力
全国人大代表王鹏杰认为,网络监督必须和其他监督渠道一起,才能形成合力,发挥更大的作用。外部监督必须和政府内部的体制建设结合起来,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贪污腐败问题。
“网络监督值得充分肯定,但是,不能把反腐败全部寄托在网络监督上面。”王鹏杰说,如果大家都寄希望于网络监督,那说明现实的反腐机制出了问题。王鹏杰建议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同时充分运用网络监督。
“当然,网络技术也为政府转变行政方式、改革相关制度提供了新的契机。”王鹏杰说,网络问政已开始成为一些政府部门的执政新风,“在线交流”“官员开博”“省(市)长电子信箱”的出现,说明政府也开始以开放的心态面对民意。
C
要“监督”不要“暴力”
“网络监督是一把双刃剑。”驻豫全国政协委员陈世强认为,与传统监督方式相比,网络监督特别是网络个人信息传递缺少“把关人”。多数情况下决定网络信息真实、客观与否的只是发帖人的良心,而且,网络环境与真实环境又存在很大不同,网络环境的信息发布者是隐匿的,匿名所带来的超级安全感可能让发布信息者在发布信息的过程中,忽视了对真相的求证,又或者刻意地突出了事件的某一个侧面,造成了认知上的以偏赅全。“网络监督不能演变成网络暴力。”陈世强认为,网络监督是好的,但必须建立在客观、公正、真实的基础上,应完善相关法规,制定网络舆论监督程序,在发挥网络监督作用的同时,遏制侵犯隐私、网络暴力等事件的发生。
D
早日出台网络管理法
去年,胡锦涛总书记和网民进行了交流;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前,温家宝总理做客人民网,和广大网友深入互动了两个多小时。“领导越来越重视网络的作用,但迄今为止,专门针对网络的法律法规还是个空白。”李金枝代表呼吁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二月河说:“如今,我们已经步入网络时代,但相应的管理机制还没有跟上,这和网络快速发展的现实很不合拍。因此,如何进一步规范网络,亟须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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