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在小组讨论会上,政协委员们对近日热议的“国歌歌词”话题进行了讨论。梅葆玖、于海、倪萍等委员一致认为,国歌承载着民族的士气,背负着不可忘记的历史,现行版应该保留,即便需要改词也要慎重而行。
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然而,新中国已成立60周年,中华民族已进入了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期,发展经济、强国富民是我们的第一要务。“奴隶”、“血肉”、“敌人”、“炮火”……这些充满悲壮和血腥的历史词汇,己与我们这个和平年代的和谐社会格格不入。是的,我们要铭刻历史,我们要缅怀历史,但是,我们不可重复历史,更不可再现历史。“北平”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全国解放后,“北平”这个城名,已不适用于共和国首都,于是,“北平”更名为“北京”。
日益发展强大的中国,其国歌歌词,要与时俱进,要体现时代特征,要用新的词汇,去歌唱祖国,去讴歌这个崭新的时代,去鼓舞中国人民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和斗志。因此,国歌改词,是新时期的客观要求。至于《义勇军进行曲》,我们要将其列入国家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并申报世界非遗,使其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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