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产品是否要打击?
山寨文化是否该封杀?
对待不涉及盗版侵权的山寨现象不妨宽容些
嘉宾:叶惠贤 代表:郑杰 代表:蓝闽波委员
参与:新民网友 主持:本报特派记者
主持人:要选出2008年最热门的新词,“山寨”当仁不让。
山寨产品不涉及侵权的可鼓励转型
网友宝贝熊:因为价格便宜、功能多,我买了一台山寨手机,可用了不到半年就坏了,去维修都找不到地方。
郑杰: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国内山寨手机销量1.51亿部,这个数量和所有品牌手机销售数量相当。山寨手机的兴起,对于国产手机品牌的冲击极大,仅国产品牌波导就预计亏损6亿元。山寨手机普遍不搞研发,都是模仿品牌手机,逃避监管,质量也存在安全隐患。目前消协接到手机投诉最多的,就是对山寨手机的投诉。
主持人:可是,根据现有政策法规,“山寨产品”只要与原产品有6至8个不同地方就属于合法,所以很多“山寨产品”生产厂商打擦边球,在产品外观和功能上进行一些创新和改造,因此很难鉴定到底有没有侵犯知识产权。
网友小广东:我是山寨产品的拥护者。山寨机以新的创意、便宜的价格、功能齐全而吸引人,为何许多大牌手机做不到呢?
蓝闽波:确实,现在很多人用山寨产品,山寨机不都是冒牌货。一些正牌厂家已经受冲击降价了,山寨产品可以将大企业的部分暴利控制下来。我觉得,一些山寨产品,比如山寨手机、山寨电脑等,如果产品质量过关,又不涉及侵权,可以鼓励发展。模仿、借鉴、创新之间本身就有着微妙的联系,对山寨产业不能简单地抵制,政府部门要做好引导其转型。
区分两种“山寨文化” 期待自我提升
网友陆中原:如今,“山寨文化”网上到处都是,遍地泛滥,复制的多、盗版的多。
主持人: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所谓“山寨文化”应该分为两种:通过自己的创造而表现出来的一种文化形式是真正的山寨文化;曲解甚至恶搞他人作品的“山寨”是一种盗版行为,是不允许的。对盗版要打击,同时也要支持人民群众的创造,维护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
网友E海拾贝:“山寨文化”并非都是法律意义上的盗版行为,而是一种草根文化现象,它来源于民间,根植于民间。这种大众自娱自乐的文化现象,只要不是很出格,就不必谈“封杀”。
叶惠贤:对于“山寨”这一文化现象,不妨宽容些。山寨明星、山寨春晚很多都是模仿、搞笑的。模仿也是艺术,但是艺术的生命是创造。试想,没有别人的创造,哪有你的模仿?常言道,文化化人,艺术养心。既然将“山寨”与文化联系起来了,我们相信,“山寨”的主人在搞笑之余也会冷静地思考,认真地总结。
“山寨”的主人需要提高什么?主要是提高艺术能力,包括艺术判断力、鉴赏力,丰富艺术的想象力,进一步完善艺术表现力。那时候,“山寨”又是一片新景象。说到底,山寨文化生存与否、能否发展,最后还是取决于他们自己。
特派记者 邵宁 潘高峰 江跃中
(本报北京今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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