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钱春弦 周慧敏)“中国的航天事业已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我们要像抓航天事业那样,大力推进海洋的探测与开发,做大做强海洋产业,努力建设海洋强国。”
全国政协委员陈明义的发言,最近几天在越来越多的两会代表委员中间引起对于中国“蓝色国土”安全及公海和平开发的高度关注。
他说,开发占地球表面71%的海洋,已成为21世纪人类获得新资源、扩大生存空间、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是新一轮产业革命的前沿领域。加快对“蓝色国土”的资源开发和保护,对中国意义尤为深远。
“公海面积约占全球海洋面积的70%。许多国家正在积极发展海洋高科技,力图率先进入公海、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中国已经开展了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工作,并且在太平洋圈定7.5万平方公里多金属开发区,开展了对南北极的科考工作,但对浩瀚公海环境的探测开展得较少。”他说。
去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曾提出6大安全问题威胁着中国海洋权益:海洋领土安全问题、海洋资源安全问题、海上交通安全问题、海洋信息安全问题、海洋环境安全问题、海洋非传统安全问题。
对海南省来说这更是一个迫切话题。海南管辖约200万平方公里的海域,约占全国海域面积的三分之二,是岛屿经济和海洋经济建设平台。
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海南代表团在提交的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洋资源开发和管理法”议案中说,作为一个有300万平方公里“蓝色国土”的海洋大国,中国不仅应该维护“人类共同继承遗产”的和平及公平利用,更应该从“人类共同继承遗产”中分享应有的份额。
议案中说,目前西方主要工业发达国家,早已完成关于深海采矿的国内立法。美国、德国、英国、法国、日本、意大利等相继制定了国际海底区域矿物资源开发的国内法,法律效力优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国相关国内立法滞后,尚无深海海底勘探和开发的国内立法,不利于中国在国际海底区域的勘探开发和新资源的研究和发现。
海南代表团还建议充分发挥两岸海洋工作的优势,促进海峡两岸在海洋领域的实质性合作。
据悉,海峡两岸海洋学者共同发起举办的“海峡两岸海洋科学研讨会”,迄今已成功举行了7届会议。陈明义委员说,可以考虑在有条件时,两岸联手开展对台湾海峡资源的调查和合作开发。
海南代表团认为,加强海峡两岸在海洋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有利于维护中华民族的共同利益。建议近期两岸学者就黑潮和台湾暖流、中国近海生态环境、海洋环流与区域性气候变化等共同关心的重大海洋科学问题开展合作研究;逐步推动海洋防灾减灾的业务合作;积极探讨两岸在极地领域上科学考察与研究的合作,共同为人类和平利用极地做出新的贡献。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梁季阳表示,海洋资源开发是解决中国资源问题的战略选择,中国需要把海洋开发作为发展经济的重要战略部署,应该尽快把保护海洋环境、开发海洋资源和扩大海洋产业作为国家重点发展战略。
(责任编辑: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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