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是每年两会的“老话题”,却总能吸引境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3月11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排住房保障问题专题采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就这一“老话题”答记者问。
推进实物廉租房建设 “2009年,在全国范围内要新增解决260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其中70%左右通过政府提供实物住房解决,其余部分通过租金补贴来帮助解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介绍了今年的工作安排。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今年拟安排430亿元,用于补助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的实物廉租房建设。选择一些有条件的地区节能型试点,把部分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补充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那么,这部分保障型住房资金从何而来?土地供应如何保证?房源怎么获得?这一连串的问题不仅记者关心,也牵动着齐骥的神经。他透露,为了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任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订了一系列具体措施。
在保障型住房资金来源方面,齐骥指出,根据2007年国务院24号文件,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渠道,包括地方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使用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金不低于10%用于这项事业。
“在这个基础上,2009年,中央又加大了对财政困难地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投入。”齐骥向记者透露,今年中央财政用于各地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总资金投入将达到330亿元。这个数字是2008年和2007年的好几倍,甚至达到了两位数的增长。
除此之外,今年中央代地方增发的国债资金也将作为地方配套资金,补充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通过上述举措,保障型住房从资金上较去年有了非常大的保障。”齐骥指出。
房价高可与开发商协商
对于“人均收入与单位面积、均价比大概是3-6倍”这一说法,齐骥作出回应,他认为,这只是一个参考指标,也不一定适用于任何地方。数据显示,2008年,所有省会城市中,一半以上平均房价在每平方米4000元以下;2007年,城镇职工的人均年收入是24721元,2008年的数据肯定更高。以此计算,人均收入与单位面积、均价比是符合3-6倍。商品房的价格究竟是如何构成?齐骥给出了官方解答。目前,中国商品住房的成本构成主要是这几个方面:首先是土地成本,这包括拆迁补偿费用;商品房建设过程中的建造成本;税费支出,其中一部分是法律规定缴纳,一部分是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发企业的融资成本,主要通过商业银行贷款取得,存在一定利息;开发企业的营销成本;剩下的就是开发企业利润。
齐骥分析指出,土地成本可能是影响各地区房价的主要因素之一。一般地,东部大城市跟中小城市,特别是西部中小城市,土地价格是不一样的。即便是在北京,中心地区土地价格同边远地区、城乡结合部土地价格也完全不同。因此,在齐骥看来,目前商品房的开发成本中,土地成本占了很大一块。
“至于在某一个具体城市,土地成本占了多大百分比,建造成本占了多大百分比,没有具体的统计数据。”齐骥表示,“我们希望消费者、购房者能够了解房屋价格的具体构成,如果觉得房价偏高,可以跟开发商进行协商。”
一些房价较高的城市为了让当地居民能够买得起商品住房,提出了在土地出让过程中附加一个前置条件,即你买这个土地,你在销售房子的时候,价格不许超过一定限度,同时对户型进行了限制。这类限价商品房,在一些地方确实帮助当地住房困难的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也对房价的上涨起到了积极平抑作用。齐骥分析认为,“在这些房价高的城市,建设限量限价商品房,有利于这个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但那些本来房价就不高的地方,没有必要采取这项政策。” (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责任编辑:王雪)
老有所养:由谁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