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工作中,我感觉我们法院自身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特别是对于甘肃这样一个欠发达地区来说这一问题更突出。”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没有寒暄,开门见山地说起了以甘肃为代表的西部省份法院建设中的“瓶颈”。
审判工作是法院工作中心,案件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人民法院要维护司法公正,关键还是在案件的审判。“然而,在我省法院就存在着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目前全省法院系统的人员编制都是1995年核定的,十多年来一直没有增加过。现在案件数量比过去增加了很多,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在基层法院"一人庭"的现象仍有存在,有时遇到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都无法组成合议庭。”梁明远叹息道,“西部缺法官,而且法官队伍年龄老化,结构不合理。部分基层法院工作条件比较艰苦,待遇跟不上,导致法官流失情况较为严重。同时,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不多。导致有的法院审判力量严重不足。”梁明远建议,国家应关注西部地区法院队伍建设,增加西部法院系统的人员编制,以满足当前工作的需要。
梁明远向记者介绍,这几年,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关怀下,全省法院系统的基础建设和物质装备有了明显改善。但是由于甘肃属于欠发达省份,财政上存在一定的困难,目前省“两庭”建设欠账达5亿多元,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执行工作有效开展。他建议,中央财政应向西部一些欠发达的省份倾斜,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帮助这些地方解决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的问题。
“近年来,为了提高法官队伍素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了多层次的全员大培训。但是由于教育经费不足,难以对全省法官进行有针对性、系统性、经常性的全面培训。一些基层法院全年财政预算的培训经费只有几千元。”梁明远表示。他建议,根据西部的实际情况,国家应适当增加培训费用,同时在增加指令性计划名额上也应向西部倾斜。这样有利于全面提高西部地区法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调动广大法官学习的积极性,更好地改进和提高西部地区法院工作的水平,为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