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案件总量呈快速上升势头。全年受理各类案件882352件,同比增长25.9%。其中,民商事案件增幅尤为明显,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496327件,同比增长32.53%。
面对法院工作的新挑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达出了坚定信心:“解决突出司法难题,不断增强基层司法能力,切实筑牢抵御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第一道司法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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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公丕祥代表是从金融机构“扎堆诉讼”谈起———
2008年10月7日,江苏省常熟市科弘五家关联企业因台商突然撤离陷入停产。第二天,以各家银行为首的债权人纷纷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短短数月,常熟市法院先后集中受理江苏省内起诉的科弘系列民商事案件137件、诉讼标的金额总计达23.63亿元。
对此,公丕祥直言,金融机构在短期内对某一企业及其关联企业集中提出诉讼,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极易引起其它债权人和交易者的恐慌,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以致企业在短期内迅速陷于瘫痪,不仅给法院审判工作带来诸多困难,而且极易引起企业恶性倒闭现象和群体性矛盾。
2008年,江苏省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320件,所申报的金融债权共计134.27亿元,是2007年的5.3倍;审结案件共涉及企业职工23.5万人,是2007年的2.51倍。
从涉案企业来看,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分别为93件和58件,各类有限责任公司、外资企业等共计169件。
“这是自1988年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江苏省首次出现非国有、集体性质企业破产总数超过国有集体企业破产总数的情况,一定程度上说明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更加严重。”公丕祥告诉记者。
他介绍说,针对当前审判实践中企业面临的困难,江苏省法院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用足、用好司法手段,全力保障企业健康平稳发展。
建立案件受理“绿色通道”,依法受理因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的各类诉讼,积极引导各类矛盾纠纷通过司法轨道有序解决;慎重妥善运用诉讼强制措施,坚持既能够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又能保证债务企业正常经营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诉讼保全措施,尽可能地减少有挽救希望的企业关门倒闭。
同时,积极运用破产重整等法律手段,挽救停产倒闭企业,加强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通过帮助制订还债计划、设置担保等灵活多样的方法,“放水养鱼”、“引水养鱼”,促成债权人给予债务企业合理的宽限期,帮助其渡过暂时的财务危机。
在2009年,江苏省法院如何抓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司法措施的落实?公丕祥说,全省法院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下司法审判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做好信息收集、研判和应对工作。
“我们将组织力量,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及经济领域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活动,全面深入排查掌握各类企业债务纠纷、拖欠工资福利待遇、裁减员工和企业停产歇业等可能引发的不安定因素,深入分析经济形势复杂变化和经济困难明显增多在司法审判领域的具体反映,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及时准确的社情民意和重要的预警情况。”
据悉,目前,江苏省法院司法应对工作小组已经制定涉及企业破产重整、诉讼保全、劳动争议等规范意见,进一步提高增强司法应对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公丕祥告诉记者,“两会”后,江苏省高院将组成由院党组成员带队的调研小组,分专题到各地区基层法院开展调研,协助解决突出司法难题,不断增强基层司法能力,丰富和完善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的司法规范体系,切实筑牢抵御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第一道司法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