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岳连国)正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的法律界人士11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要完善监督机制推动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同时采取诸如提高法官审判能力、提高审判透明度等措施,“多管齐下”解决司法公正公开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10日在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将着力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同时严明审判工作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这份报告显示,中国各级法院去年加大力度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712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05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委员认为,司法领域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和其他领域腐败产生的原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由于对权力的滥用和监督力度不够引起的。所以,司法领域腐败问题的解决首先还是要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进行完善,使得司法权力能够在合理合法、公平公开的轨道上运行,从而把腐败降低到最小限度,直至彻底根除。
汤维建建议首先完善审判权内部监督机制。他认为目前审级监督流于形式,两审终审制在有些案件审判中显得不够,对诸如群体性纠纷、社会影响极大的纠纷和涉外纠纷等案件,需要探讨构建三审终审制。其次,加强检察院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应尽快制定人民检察院监督法。同时,要加强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外部监督机制,完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体系。
王胜俊在报告中提出,要在审判、执行等部门建立廉政监察制度,强化对审判、执行权的直接监督。针对影响司法公正和廉洁的突出问题,公布“五个严禁”和举报电话,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律调离岗位,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汉宇委员说,如果法官群体中不断出现腐败案件,那么这个群体就会失去信誉。他认为,要对法官队伍提供相对优厚的待遇,保障他们能拥有体面的生活水平。同时要从严要求,包括法官的一些生活细节都应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汤维建认为,保障司法公正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法官审判能力建设;加强司法公开,扩大审判透明度;加强审判民主化建设等。
李汉宇认为,司法工作公开对体现司法公平正义非常重要,要尽量去除审判程序神秘化,尽可能让当事人和全社会知道司法程序是如何运作的。法官要深入生活,这样才能真正办好每个案子。
他强调,为保障司法公正,应在体制上进一步改进,有效处理上下级法院关系,法院和检察院的关系,判决和执行之间的关系,审判、执行和监督之间的关系。建立一套既相互配合、又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李汉宇说,要对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提供完整的保障机制。“我欣喜地看到,在今年的财政报告中已经把全国基层法院的工作保障机制列入预算安排。”他还呼吁,加大对基层法院两庭建设中欠债的清理和偿还工作,树立法院的良好形象,为法院实现公平正义、司法为民提供保障机制。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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