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公款25万公路局局长被判刑
□记者 杜文育 讯员 刘贡献
本报许昌讯昨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起贪污腐败案件,许昌市公路管理分局原局长顾某,因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经魏都区检察院查明,2004年11月份、2008年7月份,许昌市公路管理分局承建S325、S327工程结束后,局长顾某指使该项目工程负责人郭某分两次准备5万元用于春节送礼等,顾某将其据为己有。2005年4月至2008年8月,被告人顾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贪污公款25万余元,用于旅游等,其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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