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3日9时,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吴邦国 现在进行第六项议程,表决《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这个决议草案,主席团会议通过后,各代表团进行了审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主席团会议决定将这个决议草案提请本次会议表决。现在由工作人员宣读决议草案。
工作人员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曹建明检察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最高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09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公正执法、一心为民。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宣读完毕。
吴邦国 现在对这个决议草案付表决,请按表决器。
现在由工作人员宣读表决结果。
工作人员 赞成2210票,反对505票,弃权162票。宣读完毕。
吴邦国 通过。 (来源: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责任编辑: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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