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族”3年支出增长70多倍
就读于河北师范大学的杨飞已是一名资深“网购族”。她的第一次网购,是和同学一起购买面膜,分摊完运费,每贴面膜比市场价格依然便宜20%左右,这拣来的“便宜”让几位女大学生兴奋不已。
从此,无论是买书、买衣服,还是手机、MP3,她们都会先到网上“货比三家”,探探行情再做决定。
网购的好处不只是便宜,货到付款、支付宝等付款方式,让网络购物的安全系数大大增加。几天前,省会市民付先生从当当网上以非常优惠的价格订购了一本《收藏中国》,三天后,快递人员将书送到他手中,并通知付先生先验货、后付款,如果书籍有质量问题,可免费上门退货。“还真有当"上帝"的感觉,”第一次网络购物的付先生对这次购物经历的评价只有一个字———“爽!”
晚上回到家里,付先生品尝妻子网购的四川风味小吃,再次享受到网络购物的乐趣。“觉得满意我就付款。”妻子说。原来,妻子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支付宝”进行网购,先付款到“支付宝”,等收到商品并确认质量、数量无误后,再点击“货到付款”,由“支付宝”将货款打入卖家账户,交易自此才算顺利完成。如果发现商品有重大问题,可以和卖家协商退货,并向支付宝“申请退款”。
足不出户便可买遍全国,价格低廉还能送货上门,网络购物的魅力实不可挡。据统计,目前我省网络购物用户人数已超过200万人,近四成网民参与网购。石家庄市区人均网络购物支出3年增长了70多倍。在我们身边,“网购族”的队伍也日益扩大,购物范围也从书籍、服装、小食品、家居用品,扩大到手机、U盘、MP3、笔记本电脑,甚至宠物等。
网购风险谁买单
“自己不能穿的就送给朋友”,买到不如意的衣服,杨飞通常都是通过这样的方式“降低损失”。看不见、摸不到,异地交易,退换货不便,很多“网购族”认为,选择网购的同时也选择了一定的风险。
购物中的“小差小错”对“网购族”来说如同家常便饭。家住省会东开发区的张女士在网上为一家三口购买了三条毛巾被,拿到货才发现,不仅颜色没有图片上显示的漂亮,手感也不像店家宣传的那样柔软。无奈之下,毛巾被只得“降级使用”,成为沙发垫。石家庄某燃气公司职工宋晶通过网购为女儿买了两双童鞋,到货后发现鞋子比她想要的小了一码。退换货不仅麻烦,还要自己负担运费,宋晶感觉不值得,“原打算穿两季,现在勉强穿一季,然后送给朋友家孩子就是了。”
另外,延迟发货也成为困扰“网购族”的一大难题。笔者的一位朋友提前一个星期在淘宝网的一家礼品店购买了一套儿童服装作为孩子的生日礼物,店家承诺四到五天可以送到,可是直到第十天才到货。朋友查询发现,原来店家直到第六天才发货,她怀疑自己在与店家协商交易时,对方根本就没有现货,但又不愿放弃生意,于是谎称“有货”。朋友十分气恼,但她并未考虑退货,而是在信用评价时,毫不留情地给了对方一个“差评”。
网购纠纷咋没人维权
得到“差评”是每一位网络卖家的大忌,可是过度宣传、延迟发货、尺码不符等侵害买家利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大部分网络购物消费者似乎都练就了一身“忍”功,除非遭遇重大欺诈行为,鲜有“网购族”费事费力费财去和卖家周旋。省消协投诉科工作人员告诉笔者,今年以来,省消协尚未接到和网络购物相关的投诉。在石家庄市消协和12315投诉台,笔者了解到的情况与省消协相似:时有电话咨询,但很少形成投诉。
“投诉少一方面说明网购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同时也反映出网络购物维权难的现状。”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孙常军不无忧虑地说。他指出,对网络购物这一新兴零售行业,我国尚存在立法空白,致使有的消费者在网购中受了委屈投诉无门。
据笔者了解,各级消协主要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展工作,维权的对象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实体店铺。而网上店铺绝大多数没有对应的实体店,买家和卖家以“个人对个人”的方式交易,因此,交易一旦出现纠纷,工商部门无法介入,消协也很难受理,很多消费者在电话咨询后便“知难而退”。
为维护网络购物秩序,各大购物网站也正在采取行业自律措施。它们通过机器排查、人工排查等方式搜集买家投诉,封杀不良店铺。有的网站还专门开通了维权板块,直接接受消费者投诉,给不良网店曝光。
近日,北京、上海两地接连出台了发展和规范电子商务的新规或草案,引起业内外广泛关注。采访中,我省各级消协和法律界人士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网络购物管理规范,进一步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这一迅速“蹿红”的新兴零售方式健康有序发展。
网上购物,也得瞅准喽。
本报实习生薛华本报记者张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