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3-16 04:08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随着广大农民收入水平提高,购买能力增强,加之国家采取一系列拉动农村消费的政策措施,农村市场商机日益显现。一些商家不是恪守本分依法经营,而是把农村市场当成“消废市场”,挖空心思牟取不义之财,把一些低成本、高利润的假冒伪劣产品推向农村。
去年以来开展的“家电下乡”活动中,在内蒙古牧区就出现了一些仿冒“海尔”“飞利浦”等品牌的产品鱼目混珠。在黑龙江省,一些商家打出“家电以旧换新”的促销招牌,引起了消费者担忧:那些回收品会不会被翻新后又流入市场。
相比之下,农村居民商品专业知识和鉴别能力较弱,“图便宜”心理比较普遍。正因如此,政府主管部门更应加强农村消费服务体系建设,保护农村居民消费热情。
规范农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让广大农民在家门口就能买到放心、安全、如意的产品,是贯彻落实中央惠农政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环节。对那些借机用伪劣产品坑农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决不能任其存在和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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