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月大小狗为救主人被踢死
东亚讯 (刘恒 张松普 记者 王阳) 一条两个月大的黑背悲壮地死去了。当主人受到危险时,它冲了上去。可惜,比起它的勇气,它实在是太弱小了,被坏人一脚踢中腹部。
踢死黑背的是一名大学生。
买来小狗驱除寂寞
郑淑菊在长春市南关区一所大学旁开了一家包子铺,主要经营早餐,平时她自己一个人忙活,也没有个人陪,感觉很寂寞。2007年11月,她买了一条刚满月的黑背狗陪在身边。
小黑背十分惹人喜爱,小小的它像一个孩子般依恋着主人,真的给郑淑菊生活平添了许多乐趣。转眼过了一个月,黑背已有30多公分长了,能够满地乱跑,人一逗它就兴奋得又蹦又跳。
主人遭抢小狗冲了上去
2007年12月21日5时40分许,一名年轻男子进包子铺吃饭,郑淑菊一看眼熟,对方是旁边某大学汽车学院的学生,经常来吃饭。男子吃完说:“阿姨,能借我点钱吗?”郑淑菊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没借。
没想到男子冲过来动手抢郑淑菊的腰包,小黑背见状冲过来冲男子汪汪直叫。厮打中男子顺手抄起一根木方,照郑淑菊额头就是一下,小黑背见主人遇险,冲上去咬住男子小腿不放。男子情急之下,一脚把小狗踢飞。男子逃离后,郑淑菊发现自己被抢了178元。但让她最伤心的是,勇敢的小黑背死了。
70张学生照片中认出嫌犯
郑淑菊过了三四天又看到了这名学生,对方很害怕地跟她说:“阿姨,你别报警,等我有钱还你。”这名学生经常来包子铺吃饭,郑淑菊知道他家在外地,生活并不宽裕,就动了恻隐之心,一直没报警。2008年的时候,警方经过走访,得知郑淑菊开的包子铺曾被抢过,就主动上门核实,郑淑菊才说出了事情经过。
警方根据郑淑菊提供的情况,在汽车学院调出了70名外地自考男生的照片,分成5组给郑淑菊辨认,当看到第五组照片时,郑淑菊终于认出了行抢的嫌犯李明。2008年4月10日,警方把李明带回讯问,他对自己行抢事实供认不讳。
全盘翻供自称没作案时间
李明今年23岁,家在通化市,在长春读大学。案件开始比较顺利,此后警方把此案移交到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
当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后,李明却全盘翻供:“我没有抢劫,以前交代的都是我胡编的,当天我没有作案时间,我一直和我女朋友小欣、同学朱岩军他们在一起。”
由于李明突然翻供,警方又进行了补充侦查,朱岩军等人却表示案发时他们没有跟李明在一起,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对李明提起公诉。
因与女友校外租房没钱行抢
在此案办理过程中,李明返还了赃款178元,他的家属赶到长春,赔偿郑淑菊2000元。李明犯有抢劫罪已于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据李明的同学回忆,李明2005年到长春读大学,平时很少谈家里的事情,但从花销上看,他的经济状况并不好,家里每月给他500元生活费,他有时跟同学借钱,事后再还。2007年8月份,李明从学校宿舍搬走,跟同学说在外面租房子,和女友住在一起,此后大家联系就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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