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燕生 通讯员杨萍杜海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运用调解手段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其中民二庭在一周内成功调解4宗海事借款纠纷案和4宗知识产权纠纷案这8宗案件。
在一宗海事借款纠纷案中,被告向原告等4人借款20余万元用于建造渔船,此外还约定原告等4人有权按该渔船每个流水的捕捞总收入的1.5%—3%不等收取手续费,作为被告等人出借款项的补偿费。
后因履行期满后被告未偿还上述借款而引发了系列诉讼,原告等人分别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和违约金。被告则坚持辩称已从每个流水的捕捞收入扣除1.5%—3%的现金还清了原告的借款。该案一审时双方各执一词,互相指责,互不相让。案件进入二审后,双方当事人冲突更为激烈。省高院承办法官通过对案件进行认真仔细的调查核实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而解决这类案件的最佳方式是调解。于是找当事人反复做思想工作。在充分发挥司法调解职能的同时,还邀请与案件有关的中间人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在还款金额上互相作出让步,主动达成了调解协议。
据了解,海南省高院民二庭充分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强调法官办案务必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今年以来,海南省高院民商事审判呈现出调解、撤诉率双提升的良好态势。截至3月中旬,该庭调解结案17件,当事人调解或经调解撤诉结案的10件,调撤率达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