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停止调查的风声,给他们吃了个定心丸。面对突如其来的变化,曾岚一脸的惊诧———
“今天不是要结案了吗”
曾岚可能不曾想到,自己主政的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多次被举报,多次被有关部门调查,最终都以查无实据而不了了之的“老账”,竟然会被检察官挖出涉案金额超亿元的一系列串案窝案。
2008年12月26日这一天,曾岚等8人站在被告人席上,接受庄严的审判。检察机关指控各被告人的罪责和事实,法庭全部采信,并分别判处曾岚等8名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至有期徒刑五年不等的刑期。
棘手举报信,行贿人名字用别名 “这是一封很棘手的举报信。
举报反映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领导在南江滨大道工程中收受贿赂。”2006年3月初的一天上午,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仲幸生和反贪局副局长王立新刚上班,就被叫到检察长办公室,接受一项初查任务。
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下称市政处)承担着福州市道路、桥梁、路灯和排水管道的建设、维护管理等工作,年工程量达十几亿元、专项维护资金上亿元。市政处领导和中层负责人同时兼任所属的劳服公司、宏建公司及多家公司重要岗位的职务。
“举报内容十分简单,不仅没有受贿人的姓名,连行贿人的名字也用别名。”让检察官感到更棘手的是,对市政处的举报,多个部门曾多次作过专门调查,都无果而终。
事实不出所料。当检察院着手调取工程相关材料时,市政处领导积极配合,摆在侦查人员面前的市政工程建设招投标、预决算手续完备,没有留下任何违法违规的把柄。
但在初查过程中,市政处财务科长林连生进入侦查人员的视线。“林连生,高中文化,是市政处干部中文化程度最低的一个。此人记忆力差,为什么能长期在重要岗位上任职,掌管着公司繁杂的账务?”侦查人员据此判断,林连生会有记录的习惯,注意力也随之转移到寻找记录本上。
然而,检方搜查中却没有发现林连生的办公室存放着记录本。侦查人员发现,在财务办公室走廊尽头的一个房间始终紧闭,当侦查人员与林连生走过该房门,他总是有意无意地把视线移开。从林连生的肢体语言和眼神中,侦查人员察觉到秘密或许就在这个房间里。
“请把门打开!”果然,侦查人员在房间里找到林连生的6本记录本及相关财务资料。从记录本上密密麻麻的数字入手,侦查人员凭着敏锐的侦查触觉和丰富的侦查经验发现了私分的线索,最后查实了市政处主任曾岚、副主任郑刚、出纳陈周凤及林连生和工程科长高晓健等5人,从市政处控股的下属企业宏建公司,以虚开临时工工资等手段套取公款128万多元予以私分的事实。
这起涉案金额上亿元的腐败窝案由此露出冰山一角。
检察官赴宴,涉案人员“—网打尽” 林连生的记录本及相关财务账册被扣押后,触动了市政处涉案人员的神经。检察院也接到消息:劳服公司、宏建公司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出现了异常情况,而曾岚身边的人也慌忙带着账簿相继离开,准备销毁、转移会计凭证。
于此同时,曾岚借故出走,林连生也称突发疾病外出求医,部分涉案人员或外出视察工地或休假,一直联络不上。另一方面,他们还派人盯梢侦查人员,以他们是否加班来判断案件进展。一场侦查与反侦查的较量由此展开。
为了不让涉案人员察觉出侦查意图和办案动向,办案人员按时上下班,尽量减少到市政处取证,原先扣押的账本也悉数退回。这招果然见效,没几天,回避侦查的人员陆续回来了,曾岚、林连生也偶尔回单位露露面。而截至4月底,办案小组掌握了市政处领导贪污、挪用公款30多个疑点。
在此期间,曾岚让林连生到检察院接受调查。侦查人员有意问了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随即让其回去。这一举措,加上检察院停止调查的风声,确实给涉案人员吃了个定心丸,他们也想借机把办案人员“摆平”,以了结此案。
2008年5月18日,王立新接到市政处副主任郑刚打来的电话,说曾岚晚上想约请他出来吃个便饭,一些情况要当面沟通。为了了解他们的真实意图,当晚,仲幸生副检察长和王立新准时赴宴。席间,曾岚等抱怨举报不实,认为多次调查对单位影响不好,希望尽快结案,并表示让涉案人员都回单位。
“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不容错过,明日上午部署抓捕行动。”得到赴宴情况反馈,检察长作出决定。
次日上午,检察长布置了抓捕行动方案。随后,王立新等行动小组成员迅速赶到市政处,曾岚则在其办公室泡茶等待检察官的到来,郑刚则因昨晚喝醉酒迟到,刚从家中出发。为了把已到的林连生、陈周凤及会计严翔宇稳住,王立新安排其他侦查人员先给他们作笔录,自己和曾岚继续闲聊,等待郑刚的出现。
约过了半个小时,当郑刚来到曾岚办公室时,王立新向仲副检察长发出人已到齐的信号。埋伏在市政处门外的侦查人员立即进入指定位置。“你们被带走了。”王立新站起来说。戏剧性的一幕让郑刚目瞪口呆似地站在那里,两腿直打哆嗦,兴致正高的曾岚面对突如其来的变化,一脸的惊诧,抬头看了看:“不会搞错吧,今天不是要结案了吗?”
“不会错,我们就等着这一天。”其他正在作笔录的3人也束手就擒。另外,行动小组同时将市政工程公司原法人代表高晓健传讯到案。“519”行动这一天,共归案7人。
侦查工作仍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账本装满半个面包车 曾岚等人到案,预审工作全面展开。
到案后,林连生一度装疯弄傻,企图蒙混过关。为了揭穿他的伪装,林被羁押期间,检察院安排有关人员密切注视林的言谈举止,咨询了医生,并请专家对他进行鉴定。结果表明:林的疯癫是装出来的,意在逃避罪责。
根据郑刚和林连生的供述,一个惊人的窝案串案初露端倪:市政处副主任林承桐、工程科副科长吴光亮、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山林涉嫌共同贪污。曾岚不仅贪污,还挪用公款和利用发包工程、给付工程款之便,收受贿赂。
随着侦查的进一步深入,到2008年6月底,由此案牵出的涉案人员,仓山区检察院共立案侦查21人,查扣账外资金3000多万元。
仅有口供是不够的。而此时,大多同案人已闻风而逃,证人避而不见。仓山区检察院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舆论宣传心理战:将依法印制的5000份协查通报,不仅贴到车站、码头、市场,还贴到嫌疑人的居住地、单位等;同时,搜查在逃嫌疑人住所、办公室,查封店铺,通过中间人向其本人或家属宣传刑事政策等,给在逃嫌疑人形成“八公山上,草木皆兵”之势。
“谋形造势,威自天成。”这些措施,成功敦促9名在逃嫌疑人投案,督促10余名关键证人到案接受调查。特别是曾岚妻子丁某躲到外地后,经中间人劝说返回福州投案,为证据的固定和赃款的查扣等工作提供了便利。
“曾岚在银行没有任何存款,这一不正常现象,也引起我们的警觉。”侦查人员据此判断,曾岚已将赃款藏在别处。询问曾岚妻子丁某,丁承认案发前确有300万元寄存在林某处,并表示愿配合将此款取出。当丁和林某在银行坐等取款时,丁在林的腿上用手指划了“300”和出国的字样,这一举动没能逃出侦查人员的眼晴,侦查人员认为丁知道曾岚的赃款远不止这些。经追问,丁不得不交代赃款去向,并交出人民币650万元、美元2万元、港元5.5万元,及香港户头的存款、在某上市公司的股份。
陈周凤供述,市政处小金库的账本藏在家里,当侦查人员前往调取时,账本已被其母转移到其妹家中,但搜出的账本,与办案人员掌握的和陈周凤供述的内容及特征并不吻合。追问之下,陈母承认,还有账本被转移到长乐的亲戚处。
随即,办案人员赶往长乐,陈周凤、陈母随同。因为账本分藏在房屋的不同地点,就在侦查人员在楼上房间搜账时,陈周凤的亲戚在楼下偷偷把一些账册藏进卫生间和杂物间;当账本从房间搬出时,陈周凤乘机将部分重要凭证扔进垃圾堆。这些,都没能逃出办案人员的视线。搜查结束,账本堆了半个面包车。
在初查阶段,曾岚组织管理处及下属公司十余名工作人员集体大规模销毁账本、涂改账目。为此,福建省检察院、福州市检察院抽派专门技术人员组成鉴定小组,对上千本账簿抽丝剥茧、去伪存真后作出司法会计鉴定,为犯罪数额的准确认定奠定了基础。
解开千万元股权之谜 初查中,市政处副主任高晓健、科长赵山林的突然辞职引起了侦查人员的注意。“不做亏心事,何惧鬼敲门!”赵、高有重大涉案嫌疑!此后查实,赵、高伙同曾岚、林连生等人利用2002年6月对市政工程公司股权改制之机,侵吞国有资产1351多万元的犯罪事实。
2002年4月,市政处成立福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市政工程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公司成立仅两个多月,曾岚等人即对市政工程公司进行改制,将股权转至曾岚、高晓健、赵山林、吴光亮、林连生和彭朝晖、余春荣、张魁等8人的名下(彭、余、张另案处理)。
曾岚交代,改制过程动用了公款,入股资金来源由赵山林负责,自己并不知晓。“查清曾岚等8人出资入股资金的来源,事关案件定性。”这一侦查任务落到仓山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翁文潮和福州市检察院法警支队副支队长刘建新的办案小组身上。
线索从工头陈建球那里打开缺口。当时,福州市为投资兴建洋里污水处理厂,成立洋里污水建设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单位,由曾岚任总经理。因曾岚身任市政处主任,市政处不能参与承建污水处理厂工程,曾岚就让上海某建设公司中标污水处理厂的一些标段工程,中标后再转包给市政处,具体施工交由工头负责,市政处则从上海某建设公司和工头两边收取管理费。
应赵山林的要求,上海某建设公司将市政处收取的管理费打入福州某建材供应商的户头,赵山林套取现金后,以陈建球等两个工头的名义开设账户,委托福建联华信托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指定贷款给赵、高、吴、彭、林、余、张等7人,并汇至市政工程公司作为个人投资款。而曾岚,则由赵山林保管的“小金库”分给其451.3万元,作为曾岚投资股份。
至此,曾岚等人入股市政工程公司资金来源已彻底查清,入股资金的10%由个人承担外,其余90%的资金全部从市政处1351万多元账外款中解决。当侦查人员理清入股资金来龙去脉时,曾岚叹息:“这个案件晚一年发案,我们的钱就已经"洗"干净了。”
市政处腐败窝案从初查到侦结历时1年多,共调查对象100多人次,审查账簿上千册,证据材料达60多卷,将21名被告人涉案的罪责一一锁定,并陆续起诉。
2008年10月,福州市检察院对曾岚等8人提起公诉。2008年12月26日,福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私分国有资产罪,数罪并罚判处曾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林连生等7人以检察院指控的各自罪名和相应的犯罪数额,分别判处无期徒刑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曾岚等8人一审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目前二审仍在审理中。(张仁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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