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9日电(记者田瑜李松)近期,我国各地旅游消费券发放之势可谓愈演愈烈,被各地政府、商家视为应对经济不景气的良方。对此,有关专家在2009中国旅游科学年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警惕旅游消费券变成商家的促销手段。
“发放旅游消费券有助于提高中低家庭生活质量。同时,省下来的钱可以用在其它消费,达到促进消费的目的。但发放旅游消费券的地方政府要对企业提供的消费券予以甄别,以防止促销或者故意搞噱头,如果成为商家的变相促销,会给旅游消费券的声誉带来不好影响。”《旅游学刊》主编刘德谦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了解,近来北京也开始发放旅游消费券。密云县旅游局协调区内10万张景区门票、6000间客房,自4月1日起,以代金券的形式免费发放。值得注意的是,旅游消费券发放不限于北京。
来自浙江的调查显示,从正月初一到元宵节期间,共有1300多人次使用杭州市民消费券到桐庐各景点游玩。旅游的往往是一家人,门票使用消费券,而住宿、游玩、吃饭还是用现金支付。旅游人均消费在516元,而市民消费券只占很小的比例。
“发放旅游消费券在短期内可达到拉动内需、刺激消费的目的,但从长远来看并不是什么好的办法。”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副院长谷慧敏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企业发放旅游消费券,很可能是为了促销,是一种市场行为;如果地方政府发放旅游消费券,并消费到企业,强制企业去为政府买单,这并不合理。”
另外,谷慧敏教授建议,应逐步取消各地博物馆、公园的门票,以餐饮、住宿等方式拉动消费。 (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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