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10名经过全院法官大会选拔出来的法官,不久前又有了新的身份———院法官案件质量自律委员会的兼职评查法官。这些来自审判一线的法官们今后不仅要担负日常的案件审判工作,还将直接参与到案件的评查工作中去,这是朝阳法院创新案件评查体系的又一项新举措。
谈到朝阳法院率先建立起来的这个案件质量自律委员会,朝阳法院副院长夏俭军评价说:“引入案件评查的自律制度,将一改以往案件评查工作浓重的行政色彩和人员固定、权威性不高的局限,通过法官的自我管理,使评查工作的视角由单向指导变为双向互动,让案件评查真正成为提高案件审判质量的利器,成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一条新路。”
评查体系弊端催生自律模式 今年1月20日,朝阳法院召开了全院法官大会,在这次大会上,《法官案件质量自律委员会兼职评查法官选举办法》获得高票通过,并选举出了10名法官代表,他们在接下来的一年中与其他5名专职评查法官一起,为本院的案件审判质量把脉。
夏俭军告诉记者,其实法院的案件评查体系建设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按照最高院的统一要求,全国各个法院都在探索提高案件质量的新做法。朝阳法院也早在2006年就几经调整建立起了由审监庭、院级质量考评委员会和审判委员会构成的三级案件质量评查体系。
“这几年案件评查的工作整体情况还是好的,基本完成了案件评查的任务,但是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夏俭军坦陈,进行评查的案件既包括二审改判或发回案件,也包括日常抽查的案件,几乎涵盖了从审判到执行的所有案件类型,仅靠审监庭几名专职评查法官,不仅业务领域难以全部涵盖,而且对不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把握的准确度也不如一线办案法官,难免会影响到评查结果的权威性。
夏俭军对记者说:“以往的评查制度表现出来更多的是一种行政上的监督、管理色彩,使得不办案的评查和办案的法官成了一种检查、评比的关系。但是法官与一般的公务员不同,这种职业有一种特殊性,要求必须要体现每位法官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因此单纯行政指导性质的评查与法官的职业特征并不能完全配合。”
对于暴露出来的这些问题,朝阳法院对传统的案件评查制度进行了认真的调研,通过分析和反思,逐渐萌生了一种构想,如果把案件评查机制变成一个法官自我管理、自我考评的机制,更加注重参与、突出民主,将能够与法官的职业特征更加适应。经过反复斟酌、推敲,法官案件质量自律委员会建立起来了。
严格履职考核确保评查公正 按照法官案件质量自律委员会章程的要求,自律委员会由审判监督庭专职评查法官和兼职评查法官组成。兼职评查法官的选任将采取开放和非固定的原则,每年选任一次,而且每次都会对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人选进行调整。
朝阳法院审监庭庭长钟蔚莉介绍说,自律委员会进行案件评查的程序是非常严谨的。日常的工作中,兼职评查法官接到案件并进行评查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有问题,必须要首先与案件的承办法官进行沟通,听取承办法官的意见。然后要将承办法官的意见和自己的评查结论一并写入评查报告中,等待在评查会上进行集体讨论。
钟蔚莉告诉记者:“所有被评查的案件,最终定错都是由自律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最大限度地保证评查结论的公正和权威。”
根据章程规定,委员会由审监庭根据评查工作的需要定期组织召开,评查结果或决定事项必须经全体评查法官三分之二以上绝对多数通过方能生效,如果遇到争议较大的重要事项,还要提交上一级的案件考评委员会进行讨论决定,直至上级院审判委员会最终定夺。
据了解,自律委员会成立之后,朝阳法院进行案件评查的范围也相应进行了拓展,自律委员会除传统的评查案件外,还可以接受监察、信访等职能部门的委托,对特定案件进行评查。
夏俭军介绍说,参与评查监察、信访部门委托的案件,将专业化的案件评查机制引入监察、信访工作中,依监察、信访的要求对所涉案件进行评查,有利于增强监察、信访相关审查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打造培养专业法官新链条 对于法官以自律的方式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将带来的积极作用,副院长夏俭军如数家珍,“一方面,评查结论的权威性得到了提高。从法官的心情上来说,自己选出的代表评查出来的结果要比以往行政管理手段下的评查结论容易接受得多。另一方面,对于参与案件评查工作的这些法官们来说,则是给他们创造了一个学习和交流案件审判经验的平台。”夏俭军告诉记者,兼职评查法官们,特别是一些审判岗位上的新人,通过评查其他人的案件,能够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和把握案件的“关节点”,从而在自己办案的过程中注意避免,自然而然地就会提高法官整体的审判业务素质,提高审案质量。而对于法院来讲,也形成了一个培养专业法官的新的链条。
除此之外,夏俭军说,直接参与案件评查工作的法官们,还能够充当起提高全院办案质量的小教员。因为兼职的评查法官都来自于各个庭室,他们在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必然会带回各自的庭内,从而也就起到了宣传和警示的作用。
据了解,对于兼职评查法官们来说,参与案件评查虽然会增加一部分的工作负担,但是如果认真履行评查职责,连续3年被选任为兼职评查法官的人员,在院内“钟蔚莉审判质量奖”评选工作及相关行政奖励的评选中,同等条件下都将会被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