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昆明3月20日电记者储皖中3月19日,云南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队伍教育整治暨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云南省公安厅出台的《云南省公安机关六条警规》于当日正式实施,其中对存在牢头狱霸的监所,直接责任民警一律开除,负有责任的直接领导予以免职。
为整肃警风,云南省公安厅出台了《云南省公安机关六条警规》:严格五条禁令,严禁包庇袒护;严格依法办案,严禁刑讯逼供;严格枪支管理,严禁滥用枪支;严格监所管理,严禁牢头狱霸;严格公正执法,严禁徇私枉法;严格履行职责,严禁玩忽职守。
其中,违反第一条的,对包庇袒护的民警予以行政记过处分,对包庇袒护的领导一律免职。违反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对直接责任民警一律开除,负有责任的直接领导予以免职,分管领导予以行政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直接领导予以撤职,分管领导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职,责成主要领导引咎辞职。违反第六条的,对直接责任民警予以行政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民警予以开除,负有责任的直接领导予以撤职,分管领导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职,主要领导写出检查。违反上述警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