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大唐集团公司“五五”普法活动全面启动以来,陕西发电公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通过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机构,确立了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法律工作原则。
几年来,公司本部及系统各单位在法律顾问的有力支持下坚持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挽回了经济损失,保障了公司的利益。
如2007年在处理该公司与陕西新力公司房产纠纷中,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大唐灞桥热电厂与河南卧龙工贸公司发生法律纠纷,邀请常年法律顾问提出诉讼,追回经济损失1100多万元。维权的胜利不仅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护了全体职工的根本利益,激发了全体职工生产经营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