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3月22日电 记者游春亮 通讯员黄可妮向莉非法成立的“豆腐协会”竟也能欺行霸市!这是发生在深圳市的一件咄咄怪事。记者从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了解到,该院近日已以敲诈勒索、抢劫罪依法起诉了以被告人邱某、朱某为首的犯罪团伙。
记者了解到,2006年间,被告人邱某、朱某见很多湖南省武冈市老乡在深圳、惠州一带从事豆制品加工生意,遂心生从中非法谋利之意,并于2006年9月非法成立所谓的“武冈市驻深圳豆腐协会”,纠集社会闲散无业人员,采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先后强逼被害人庚某、张某、鞠某、谭某、李某、沈某等人加入该协会,并强逼被害人签订协议。“协会”成立以后,邱某、朱某强行划分各被害人的经营市场,同时用各种手段威逼各被害人必须服从其规定的统一价格在市场销售豆腐,再由其二人派出的“工人”跟踪押车。在掌握各被害人的经营状况后,以按月或按天的形式,对各被害人视情况以每块豆腐3分至7分的价格强行收取所谓的“管理费”,后经多次强行抬高价格,又将“管理费”提高到每块豆腐5分至1角。2006年至今,以邱某、朱某为首的团伙以此方式渔利人民币20余万元。同时,为了争夺及垄断市场,巩固利益,该团伙还采取暴力行为驱赶所谓的“协会”以外的豆腐经营商,并劫取其随身财物,涉嫌抢劫罪。